close
2016年02月18日14:30
韓國小姐出身的40歲演員成賢娥,因3度與企業家高層進行性交易,涉嫌賣淫被起訴,1、2審因違反性交易處罰法,被處罰200萬韓圜(約5萬8540元台幣)。今案情大逆轉,韓國大法院以「無法認定成賢娥的行為屬於法定性交易」,改判她無罪。
不過,大法院法官認為,當時成賢娥和前夫離婚,曾向友人詢問:「如果把A男當作結婚對象怎麼樣?」認為成賢娥的行為可視為想與A男認真交往,強調「性買賣的定義是指以不特定對象所發生的行為」,無法斷定她是為了錢和A男生發生性關係,改判無罪。(洪彩婷/綜合報導)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