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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娘雙人枕頭】美麗華掌門人黃世杰 陷婚姻騙局20年

文|丁國鈞    攝影|黃敏建 林俊耀 2017.08.02 11:12

擁有美麗華百樂園、影城、高爾夫球場等知名事業體的美麗華集團,驚傳掌門人黃世杰婚變。黃世杰拿著澳洲法院的判決,回台登記離婚,結果被妻子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的訴訟反擊。

不料,官司審理的過程中,卻意外爆出黃妻擁有2個家庭,與黃結婚生了3個小孩後,居然同時在澳洲與前夫長期同居,還安插與前夫生的子女到美麗華澳洲公司擔任董事,並涉嫌侵吞1億多元信託基金的驚人內幕,讓黃自覺20年的婚姻,如同一場騙局。

7月7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針對一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的訴訟,做出宣判,此案的被告是現任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原告則是與黃結婚20年的妻子陳寶珠。法官認為,黃向澳洲法院訴請與陳離婚獲准,回台登記有效,因此判決陳寶珠敗訴,2人已沒有婚姻關係。

針對台北地院的一審判決,陳寶珠有權上訴二審,但官司審理的過程中,意外掀出陳回澳洲時,仍與前夫同居,甚至把與前夫生的子女,安插進美麗華澳洲公司當董事的驚人內幕,已重創這位美麗華集團掌門夫人的形象。

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目前與前妻、哥哥,有不少官司。
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目前與前妻、哥哥,有不少官司。

知情人士透露:「雖然黃世杰贏了官司,但心情五味雜陳,甚至懷疑這場20年的婚姻,是妻子與前夫串通好的一場騙局!更讓他不滿的是,妻子瞞著他,要父親黃杏中(美麗華創辦人)簽署信託契約,準備把1億多元移轉給兒子,害黃世杰被兄姊誤會,以為他想私吞家產!」

對於婚變風波,本刊致電黃世杰,黃表示這是家務事,且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回應。本刊另致電陳寶珠,並在其臉書留言,截稿前均未獲回應。至於替陳打官司的律師事務所表示,未獲客戶授權發言,也不方便替本刊聯繫陳。

 

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與結婚20年妻子陳寶珠,驚傳婚變,目前2人已對簿公堂,徹底撕破臉。本刊調查,黃、陳當年是在澳洲邂逅,進而發展出不倫戀,生下3名子女後,在澳洲登記結婚。

黃世杰在1990年前後,與父親黃杏中(美麗華集團創辦人)到澳洲考察,準備在當地籌設美麗華購物中心,2人在澳洲布里斯本住了將近1個月。由於黃杏中吃不慣澳洲食物,所以父子倆幾乎天天都到一家台灣餐廳吃飯,與餐廳老闆娘陳寶珠越走越近。

雖然陳寶珠的年紀比黃世杰大,而且與丈夫一起開餐廳,甚至有2個小孩,但黃還是愛上了陳,最後發展出不倫戀。陳離開丈夫,與黃在澳洲同居,還生了3名子女,但陳與丈夫並沒離婚,與黃也沒結婚,異常的三角關係維持了好幾年。

知情人士透露:「陳寶珠一直告訴黃世杰,她正與丈夫談離婚,黃因忙於開拓事業,所以也沒時間多過問。直到1996年,陳告訴黃想帶子女回台探望阿公、阿嬤,希望與黃先結婚,才好名正言順回台探親。」

由於黃、陳都有澳洲國籍,因此2人選擇在同年10月於澳洲登記結婚。誇張的是,2人結婚前1個月,陳才與丈夫離婚。

黃世杰與陳寶珠婚後不久,正值台灣經濟起飛,美麗華集團也準備要在台擴大發展,黃於是在父親的要求之下,飛回台灣替公司打拚,陳則是留在澳洲陪伴3名子女求學,偶而才回台。

子女長大後,陳寶珠漸漸把重心移回台灣,直到2010年,陳與黃世杰才在台登記結婚,但她每年還是有超過一半的時間留在澳洲。最後黃發現,陳在澳洲時,竟仍與前夫同居,終於受不了,向澳洲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對於婚變風波,本刊致電黃世杰,黃表示這是家務事,且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回應。本刊另致電陳寶珠,並在其臉書留言,截稿前均未獲回應。至於替陳打官司的律師事務所表示,未獲客戶授權發言,也不方便替本刊聯繫陳。

 

 

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杰與陳寶珠1996年在澳洲結婚後不久,正值台灣經濟起飛,美麗華集團也準備要在台擴大發展,黃於是在父親的要求之下,飛回台灣替公司打拚,陳則是留在澳洲陪伴3名子女求學,偶而才回台。

2014年6月,陳寶珠覺得黃世杰作息異常,並經常隱匿行蹤,後來發現黃與另一女子過從甚密,陳懷疑黃與該女子發生不倫戀,對方還替黃生下1女,因此控告黃及該女子妨害家庭。但全案因為證據不足,黃及該女子均獲得不起訴處分。

這起官司讓黃世杰與陳寶珠的夫妻關係瀕臨決裂,同一時期,黃也意外發現,陳竟瞞著他,請公公黃杏中簽下信託契約,準備把1億多元資產轉移給兒子。由於黃杏中之前曾中風住院,黃世杰的兄姊因此懷疑,黃世杰夫妻聯手趁父親意識不清,打算侵吞家產,讓黃世杰遭兄姊誤會。

黃杏中簽下1份信託契約,把1億多元的資產轉移給孫子,意外引發家族內鬥。(周嘉華攝影)
黃杏中簽下1份信託契約,把1億多元的資產轉移給孫子,意外引發家族內鬥。(周嘉華攝影)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信託事件後,黃世杰開始覺得妻子似乎另有陰謀,於是請澳洲公司的同仁私下調查,結果赫然發現,陳寶珠留在澳洲的時候,竟仍與前夫同居;在澳洲報稅時,陳與前夫也互稱配偶或伴侶;陳的前夫甚至任職於黃的澳洲公司,陳與前夫生的子女,還被安插為澳洲公司的董事,讓黃氣炸!」

前年5月,黃世杰撤銷陳寶珠在澳洲公司的董事資格,1個月後,陳向澳洲法院聲請夫妻財產分割。

去年8月,黃世杰以「2人分隔兩地20年,陳提財產分割訴訟,婚姻有名無實」等理由,在澳洲提起離婚訴訟,獲判離婚。去年10月,黃拿著澳洲的勝訴判決在台灣登記離婚,陳則向台北方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訴訟,力挽狂瀾。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在澳洲提的離婚訴訟,獲得澳洲法院以「2人分居長達1年以上,婚姻已破裂至不可回復」的理由,判准離婚,程序合法,因此黃拿澳洲的判決書向台灣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自然有效,判決2人已無婚姻關係。

對於婚變風波,本刊致電黃世杰,黃表示這是家務事,且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回應。本刊另致電陳寶珠,並在其臉書留言,截稿前均未獲回應。至於替陳打官司的律師事務所表示,未獲客戶授權發言,也不方便替本刊聯繫陳。

 

美麗華集團在台灣極具知名度,第一代掌門人是前年11月過世的黃杏中,當年他帶領9個兄弟姊妹打拚,從磚瓦廠轉入羽毛業,後來進軍百貨與飯店業,黃與弟妹們買進大量地產致富,光是台北市大直就有12,000坪土地,市價逾千億元。

1999年,美麗華集團分家,發展出老大美麗華、老二德安、老三美福等3大事業體,各自擁有一片天。

其中,老大黃杏中跟五弟黃固榮合作,在大直重劃區打下摩天輪地基,並蓋起了美麗華百樂園,成為台北市的知名地標,年營收超過60億元。目前美麗華百樂園由黃固榮之子黃憲文擔任董事長,黃世杰擔任總經理。

 

老二黃榮華的次子黃春發吃下上市公司志合運輸與美亞鋼管,並在台北市經營美麗信飯店,也建立德安集團,旗下有德安航空、內湖德安百貨以及台中德安購物中心,但集團出狀況,部分事業已陸續結束營業。

至於黃家老三黃榮圖過世後,美福集團由三子黃明仁主導,短短幾年就成為國內最大肉品進口商。不料,2015年11月5日,老四黃明德在會議後,突然拿出預藏槍枝,連續射殺二哥黃明煌、三哥黃明仁,最後自戕墜樓,震驚全台。

巧合的是,美福黃家3死命案前1天,美麗華集團第一代掌門人黃杏中也因病過世。隨著黃杏中往生,長子黃世昌與次子黃世杰又因股權之爭撕破臉,對簿公堂。大家族的內鬥,似乎永遠沒有停歇的一天。

 

擁有美麗華百樂園、影城、高爾夫球場等知名事業體的美麗華集團,驚爆家族內鬥。創辦人黃杏中前年過世後,由次子黃世杰接班,引起長子黃世昌不滿,還提起多件股權及資產的民、刑事官司。

黃世昌認為,與父親黃杏中同住的弟弟,趁父親中風、意識不清,盜用父親及公司的印章,把公司股權及資產移轉到自己名下,最後才能掌控整個美麗華集團。

美麗華集團創辦人黃杏中一共生了2子2女,老大黃彩鳳、老二黃世昌、老三黃秋香、老四黃世杰。黃杏中似乎對老三、老四較寵愛,因為2005年時,黃杏中就決定分配家產比例為黃世杰、黃秋香、黃世昌及黃彩鳳,分別是2:2:1:1。

2008年,黃杏中一度中風,身體健康每況愈下,由於他一直跟黃世杰同住,因此與黃世杰互動較多。2012年,黃杏中甚至寫下遺囑,決定將自己創立的「杰昌公司」一半股份給黃世杰。因杰昌是黃杏中的「起家公司」,又以2個兒子命名,加上掌控美麗華百樂園不少股權,因此在美麗華集團關係企業中,極具象徵意義。

不過,2013年9月,黃杏中先將杰昌公司股份15萬股贈與黃世杰;隔年1月將「美麗華城市發展公司」,也就是美麗華百樂園的股份150萬股移轉給黃秋香。這讓黃世昌無法接受,認為弟弟、妹妹利用父親身體狀況不佳、辨識能力不足侵吞父親的資產,還利用杰昌公司名義向銀行貸款5億元,其中有超過1億元疑流入父親黃杏中替黃世杰之子設立的信託帳戶中。

黃世昌主張,弟弟黃世杰、妹妹黃秋香的行為,已經涉嫌偽造文書、詐欺與背信等罪,因此在2015年11月,父親過世後沒多久,便對2人提告。全案經台北地檢署1年多調查,今年1月以罪證不足為由,對黃秋香、黃世杰做出不起訴處分。黃世昌無法接受,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遭駁回,又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今年6月底又遭到駁回,全案就此定讞。

雖然刑事告訴敗北,但黃世昌不死心,另外對黃世杰、黃秋香提出「返還不當得利」「撤銷杰昌公司股東會決議」訴訟,目前仍在審理中。

美麗華集團關係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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