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5
台北一名17歲小模指控一名蔡姓攝影師邀她拍攝酒類商品,拿了一杯酒給她喝,她輕啜一口,竟然失去知覺,等到清醒後感到頭暈嘔吐,對方又拿一顆藥給她服用,事後她才驚覺遭蔡男下藥性侵,之後給她吃的藥丸則是避孕藥,怒告蔡男加重強制性交。但台北地檢署採集小模毛髮送驗,並未發現任何毒物反應,也無其他事證可證明小模的指控,因此認定蔡男罪證不足不起訴。
這名小模擁有非常亮眼的外型,還在就讀高中就以玩票性質當起平面模特兒,與一名蔡姓攝影師合作拍攝商業照片。小模指控,去年7月19日中午,蔡男以拍攝酒類商品為由請她到工作室,拍攝過程中,對方拿了一杯調酒給她,她喝下去之後就開始天旋地轉、暈眩昏迷。
小模說,等到下午3點多醒來以後,覺得全身不舒服、頭暈嘔吐,當時蔡男還好心的拿了一顆藥給她吃,她以為是治療頭暉嘔吐的藥。等到隔月5日蔡姓攝影師邀她外拍時,才告訴她先前在酒裡下了藥,趁她昏迷時發生了性關係,而當天她吃的那顆藥丸也不是治療頭暈嘔吐,而是事後避孕藥,她不甘受辱才會提出告訴。
蔡男到案否認有對小模下藥性侵,辯稱8月5日當天他邀約小模外拍後,認為行有行規,但對方有些行為已逾越這行的分際,因此在拍攝結束後,他親口告訴她要終止雙方的合作關係,當天2人就不歡而散。
蔡男還說,他認為這名小模還年輕,且畢竟雙方合作過,因此當晚傳了訊息指出她行為不當之處,希望能夠幫助她在這行越走越順,雙方還討論小模未來的發展,沒料到事後卻挨告性侵,實在有夠冤枉。
檢察官調閱了雙方臉書的通聯記錄,發現去年8月7日小模曾單獨到攝影師住處,8月13日還透過蔡男邀約其他模特兒外拍,且還原蔡男的平板電腦,發現去年8月22日小模曾透過LINE主動告訴蔡男自己不適合當模特兒,想要改行當攝影師,2人還一起討論未來的發展。
檢察官也採集小模的頭髮送驗,發現在小模指控遭性侵的這段期間,並沒任服用苯乙胺迷幻藥、FM2或一粒眠等強姦藥丸的毒物反應。另外,小模在去年8月23日前往醫院驗傷,雖然處女膜有陳舊性的裂傷,但因距離她指控的事發當天已超過1個月,無法證明與她所指控的性侵害案有關。
檢察官認為,依照一般常情,若是遭到性侵害,理應拒絕或避免再與加害人接觸或單獨相處,但告訴人卻在事後主動與對方連絡,並單獨到他的住處,顯然與常情有違,另外告訴人指訴的下藥性侵,也沒有任何具體事證可以佐證,難以從她單方面的指訴,就認定蔡男涉有重嫌,因此將蔡男不起訴。(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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