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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2

投靠網友 逃20小時被捕

〔記者林敬倫、王秀亭、陳慰慈、邱俊福/綜合報導〕台東縣25歲男子潘俊皓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被判刑,去年假釋後須穿戴電子腳鐐,不料,潘認為「吃不到」一名剛交往的14歲小女友,分手後心情不佳,前天破壞電子腳鐐,偷了機車逃往宜蘭投靠一對夫妻檔網友;警方透過手機定位,20小時後,在宜蘭員山鄉逮捕潘男。台東地檢署昨向矯正署聲請撤銷潘的假釋,他得回籠將剩餘11個月殘刑服滿。

  • 潘俊皓在臉書的照片與刑事局公布的照片差很大。(取自刑事局、臉書)

    潘俊皓在臉書的照片與刑事局公布的照片差很大。(取自刑事局、臉書)

  • 潘男逃亡過程中,攜帶的刀械。(記者林敬倫翻攝)

    潘男逃亡過程中,攜帶的刀械。(記者林敬倫翻攝)

  • 潘男(中)在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婦幼隊偵訊後,移往台東刑大偵辦。(記者林敬倫攝)

    潘男(中)在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婦幼隊偵訊後,移往台東刑大偵辦。(記者林敬倫攝)

撤假釋 得服滿11月殘刑

警方查緝專案中潘嫌的照片,與潘的臉書照片一胖一瘦判若兩人,特別是潘將他的臉書照修圖,下巴削尖,「變臉」成了時尚帥男,因潘嫌酷愛「把妹」,該照也成為他在網路搭訕少女的利器。鄰居說,他身邊女性友人不斷,印象中交往的對象以國、高中生居多。

臉書帥照 與本尊差很大

潘俊皓犯下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雖屬合意性交,經法院判處6月徒刑確定,併同其他竊盜、恐嚇等案入監執行,去年6月假釋後,施以電子腳鐐,晚間須宵禁待在家。台東檢方前天下午4時發現潘的電子腳鐐訊號異常,警方趕到腳鐐出現地點花蓮縣鳳林鄉大富火車站附近,發覺已遭破壞棄置,檢方發布通緝。

檢警追查,潘先於前天下午2點,在台東偷了一輛機車北上,當晚抵達宜蘭縣員山鄉,入住夫妻檔網友家。網友李女說,潘用通訊軟體聯絡她,她回覆在夜市上班,因工作忙碌沒理會,但潘不斷傳訊息裝可憐,聲稱自己「沒什麼親人,只有一個姊姊你」、「姊夫又不陪我喝一下」、「快死掉了我」等語。

李女說,深夜接了潘的電話,潘一直說「女友年紀小,吃不到」,自己心情差,希望他們陪他喝酒,又稱錢包掉了,要找個地方休息,最後同意讓他暫住。警方根據手機定位,昨天上午11點50分趕到夫妻檔住處,破門發覺潘男睡在網友家的廚房塑膠地板上,逮捕帶回。

網友見他帶刀 嚇傻

李女指出,同意潘入住後,潘與其夫打線上遊戲,直到昨天上午10點多才入睡,事前不知道潘是性侵犯,但她與丈夫在潘的包包裡發現一把開山刀,嚇得毛骨悚然,還好最後沒事。檢警認定夫妻檔不知道潘男身分,沒有刑責問題。

潘供稱,因欠債有債主要討債,才會剪斷電子腳鐐,玩網路遊戲認識夫妻檔網友,遂到宜蘭透氣散心,不是想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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