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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1 14:5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許姓女子不滿婚紗照被拍得歪樓成「普渡風」,上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抱怨,遭業者截圖反告誹謗,高雄地檢署認為許女PO文內容,均屬親身經歷,網友也負評回應,顯見並非評沒有根據,而業者服務品質也可受公評,故判定許女不構成誹謗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去年8月間,被告將婚紗照PO網抱怨,以古裝女紅衣、夫黑衣造型,留言「農曆7月看到自己婚紗照被嚇死」,稱婚紗業者推薦穿、拍這套服裝,但這張婚紗照,讓她不敢擺在婚宴上,想重拍還得加價,但婚紗業者認為許女此舉,已損害其店譽,反告她涉嫌誹謗。

據了解,雙方談不攏婚紗重拍細節,只好找他人重拍,要求店家賠償,包含原婚紗花費1萬4千元,以及另委託拍攝費用4萬9千元,因原攝影師未經許女同意,擅自將她的照片放臉書,肖像權索賠4萬7000元,總計11萬元。

檢方認為許女是把自己的親身經歷,上網與他人分享,內容也非憑空杜撰,婚紗照片是否好看、服務品質也是可受公評,即便用語有不當處,並未指名道姓,僅只是抒發感受,目的不在詆毀業者名譽,認定不構成誹謗罪,給予不起訴處分。

另許女向婚紗業者求償11萬元,高雄地院民事庭日前也審結,僅依兩造契約內容,判店家應賠許女7000元,不過,她主張的肖像權求償,因許女也將婚紗照PO網,顯示主觀上她不認為上傳供人閱覽,會使其人格受貶損,此部分遭駁回,另找他人重拍請求部分,也被認為無理由而駁回。

 

 

 

2019-05-05 14:19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高雄許姓女子去年拿到婚紗照成品,直言變成「金童玉女照」,要婚紗工作室依契約規定免費重拍,不過對方要求付3成費用取回原照片,雙方協調破局,許女提告認為婚紗公司退費,並負擔她另委託他人拍婚紗費,及賠償擅將她婚紗照貼臉書侵害肖像權共11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准業者應賠7000元給許女,可上訴。

位於高雄前金區的婚紗工作室今天接受本報詢問此事,表示「目前不打算上訴」。記者另傳訊給許女,尚未獲回應。

許女去年8月20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上傳婚紗照,埋怨「農曆七月看到自己婚紗照被嚇死。現在婚紗流行金童玉女風格嗎?」、「實在不敢婚宴上放這些照片觸霉頭啊」等語,更說很怕再拍出一組「普度」風格的。不少網友也留言相挺「這樣的藝術感,我還真的不懂」。

許女提告主張,2018年7月間花1萬4000元委託婚紗攝影工作室拍婚紗照,但照片檔出來後「變成可悲金童玉女照」,她與親友皆無法接受,她依契約得要求重拍,不過業者要求先付3成費用取回原照片,她也提出業者要負擔7000元費用。

協調破局後,許女於同年9月辦完婚禮,但她提告要求婚紗公司要返還1萬4000元費用,並支付她找他人拍婚紗費用4萬9000元,以及未經同意在臉書PO上她婚紗照,侵害肖像權賠4萬7000元。

業者供稱,有替許女修改、調整婚紗照顏色,但無法調到完全如她想要的,且當時已同意免費重拍,至於將許女照片貼上臉書,也有徵詢過她同意。

法官認為,婚紗業者有依許女要求修改照片,但許女仍不滿意而沒挑選照片,導致無法接續製作出相本,沒完成整個婚紗拍攝工作不能怪罪於業者,而許女也無法舉證照片有瑕疵存在,認定是許女任意終止契約,依預約單「拍照付款金額為7000 元」,判業者僅須退還剩餘費用7000元。

侵害肖像權部分,法官認為許女自己也把婚紗照上傳臉書,認定許女應沒因肖像權受侵害,造成人格貶損以致精神上受損害,駁回請求。

 

 

婚紗照拍的像金童玉女,新娘深感觸霉頭...網友:「七月普度風?」

 

https://www.bc3ts.com/post/13099

 

高雄婚紗天空婚紗攝影工作室

https://www.facebook.com/KHskywedding/

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ㄧ路3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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