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6 15:5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齡88歲的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6年前再婚,娶小他35歲的女音樂家陳怡伶,但婚後不到3年即分居,徐不久以「價值觀差異」等理由訴請離婚,一審判徐敗訴,徐不服上訴高院,但陳女不願離婚,高等法院認為兩人分居3年多來甚少互動,婚姻出現破綻都沒有積極維持婚姻作為,無回復希望,昨改判准離。可上訴。陳怡玲今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對高院判准離婚,不但失真、更令她錯愕、遺憾,今晚七時將在律師事務所召開記者會說明。
陳怡伶也指出,對於有媒體報導所謂的「休妻」,還指稱她無修補婚姻意願,雙方有責程度相當,實則是6年前結婚以來,實乃伉儷情深,恩愛有佳,「尤對先生的日夜起身照顧,概全力親為,要以如廁排泄為最!」
陳怡伶鄭重聲明,自即日起,若有媒體恣意評斷或論述,影響社會觀感及子女生活安定,當依法訴究。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二○一三年與陳姓女音樂家再婚,未料不到三年就婚變,二○一六年陳女又被指曾與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外遇生女,陳女父母不僅出面證實此事,還加碼「陳女結過四次婚、生了三個女兒」,劇情超展開。錯綜複雜的愛恨情仇故事,猶如八點檔連續劇。
徐的元配劉勤生二○○九年過世,徐出版「劉勤生畫集」思念亡妻。四年後,徐覓得第二春的消息傳開,二○一三年二月被「壹週刊」拍到與陳在新北三重豪宅外忘情擁吻,當時兩人已訂婚並至普吉島度蜜月,同年六月兩人登記結婚,在晶華酒店席開五桌,低調接受眾人祝福。
未料婚後逐漸出現相處問題,二○一五年間徐離家與陳分居。二○一六年十二月,週刊接獲爆料,指陳女是小三,十年前曾與張守一外遇生女。陳女父母不但沒幫女兒說話,還猛掀女兒的底,補槍表示:「她結過四次婚,生了三個女兒。」將女兒的過往赤裸裸攤在陽光下;當時已有意離婚的徐立德,面對媒體追問,僅回應,對她過去的事不清楚,每個人都有過去,這是個人隱私。
陳母後來寫信責罵女兒:「你不要再風流了!」三天後夫妻被女兒趕出新北市三重豪宅,但陳母仍未停嘴:「可能我們知道太多秘密,她才會狠心把我們趕走…。」二○一六年更具狀提告女兒遺棄,但檢方認為陳母每月領有老人年金,丈夫有退休金,名下有車,非無自救力之人,將陳女不起訴。
國民黨大老徐立德要休妻 二審逆轉判離
曾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國民黨大老徐立德6年前與音樂家陳怡伶結婚,婚後2人感情不睦,徐男在2015年搬離住家與兒子同住,未再與陳女同居並訴請離婚,一審不准,但高院認定雙方都沒有努力修補婚姻關係的意願,有責程度同屬相當,判准離婚。可上訴。
徐立德提起離婚訴訟主張,他與陳怡伶在2013年6月21日結婚,因生活習慣、價值觀的差異,他2015年初搬離與兒子同住,未再同居,2016年8月間,陳女與其父母發生糾紛多次怪罪他,並主動提出離婚的想法。
徐立德指控2016年12月間,陳女將婚前的私事經其父母批露見諸於媒體報導後,她自殘行為,以此為情緒勒索,但他已年老,難以承受,婚姻已生有破綻,且陳女也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因此訴請法院判准離婚。
一審法院駁回徐立德的請求,但高院審理後,認為徐男與陳女2016年後分開居住,未共同生活,且雙方互相怪罪並心生怨懟,陳女嘲諷徐將因無須扶養陳女而感到歡欣,徐亦接受陳女離婚的請求,兩造之婚姻因此發生破綻。
合議庭認為,徐男與陳女的婚姻發生難以回復破綻,是因2人在分居期間,陳女未能理性溝通,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而徐男也未予以體諒、給予支持,相互協力,雙方皆無努力修補婚姻關係之意願,有責程度同屬相當,所以徐男訴請離婚,應予准許。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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