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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楊智傑。資料照片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在某上市公司擔任法務主管的林姓女子,去年向媒體爆料指控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偽單身」追求她,2人交往後楊男不斷索錢花用甚至要求150萬元買車,但是拿到錢後人間蒸發,不僅如此,林女還向該校校長及名教授寄發標題「投訴一件雲科大科法所-楊智傑---婚外情及拿我的錢」的電子郵件,楊男認為林女指控全非事實,爆料已損及他的名譽,甚至以此對他施壓還錢,使他行無義務之事,自認是受害者,因此對林女提起加重誹謗及強制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林女並無不法犯意,處分不起訴。

 

《蘋果》致電林女,林女表示,楊智傑身為國立大學教授,應該要以身作則,怎麼可以這樣騙財騙色,況且還是她看臉書才知道他有太太及兩個兒子。林女還說,她現在自己正在政大就讀法研所,希望雲科大能夠對楊男做出適當處分,而不是不聞不問,另外也希望提告的民事及刑事訴訟能夠順利。記者另致電楊智傑雲科大的研究室,但電話無人接聽。

林女(右,林女提供)指控楊智傑明明和妻子(左,林女提供)結婚生子卻和她交往還騙錢。
林女(右,林女提供)指控楊智傑明明和妻子(左,林女提供)結婚生子卻和她交往還騙錢。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現年43歲的楊智傑,是台大法律碩博士,專長是智慧財產領域;已婚的他在30歲已寫過包含《千萬別來唸法律》、《法律人的第一本書》等多本法律入門書,算是法界小有名氣的學者。

 
 

去年8月間,林女向《鏡週刊》爆料,指控2年前在一場法律研討會上認識楊智傑後進而交往,後來才知對方已婚,但因為楊承諾離婚便繼續交往。林女說,交往期間楊智傑說缺錢,所以她常從台北常寄禮物或現金到雲林給楊智傑,後來楊還甜言蜜語說「我買車之後,才能常常接送妳」要求她買車。

為證明所言不假,林女當時出示兩人line對話,她曾提領150萬元現金,甚至請警員護鈔至台北車站,再請家人搭高鐵把錢送去給楊智傑,楊收到錢後還回「錢拿到了」。林女給了150萬後,追問:「老公,你買車之後,我們會不會分手?」楊男回:「不分不離不棄」;還有一段是林女抱怨楊對她似乎可有可無,楊回她:「大眼妹快來雲林,把你關起來當性奴。」直到去年5月,林女才知楊根本沒買車,兩人大吵後,楊人間蒸發,林女因而控訴兩人交往2年,她至少花費200萬以上。

 

新聞報導後,楊智傑認為林女控訴全非事實,在臉書以第3人稱發文回應,「這位法律男教授著作豐富有不少追蹤者或粉絲。中年的林女士以Jenny Lin的名稱,冒用大陸女網紅『付佳美同學』微博上的照片,主動透過臉書接觸男教授。Jenny Lin後來表示自己的父親所經營的上市公司,需要具備法律專長之教授擔任董事,有興趣邀請男教授,希望約在台北面談。男教授前往面談,不料,到了約定地點,沒有出現照片中的Jenny及林董事長,卻出現一中年矮胖女士。女士自稱是Jenny的表姊,也是林董事長的特助。表姊打著面試的幌子,詢問男教授過去求學的歷程。表姊也贈送一些贈禮,並支付諮詢費用,取信於男教授。」

楊智傑曾在臉書發文澄清。翻攝楊智傑臉書
楊智傑曾在臉書發文澄清。翻攝楊智傑臉書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PO文還指出,後來Jenny來訊說欣賞男教授才華,要當男教授的愛慕者與忠實粉絲,幾次男教授在台北有公開的研討會活動,Jenny傳訊給男教授,會在活動結束後以粉絲身份贈禮,但出現的都是「表姊」,男教授開始懷疑被騙。楊智傑說,Jenny後來又以妻兒照片或以自殺要脅,因而不敢貿然封鎖Jenny,直到2019年間在網路上發現,原來Jenny的照片全是使用大陸女網紅的照片,因而確認全是一場詐騙,「2020年,男教授決心封鎖Jenny的各種聯繫方式。林女士竟以假身份與假照片,在網路上主動搭訕其他法律界教師,指控『男教授隱瞞已婚』、『與她有婚外情』、『借款不還』等抹黑造謠內容」,楊智傑強調,在忍無可忍之下,「男教授決心對林女士的網路交友詐騙與網路跟追騷擾行為,提起告訴。」

楊智傑曾在臉書發文澄清。翻攝楊智傑臉書
楊智傑曾在臉書發文澄清。翻攝楊智傑臉書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楊智傑事後提告,指控林女明知其2人並未發生性行為,且交付給他的金錢、禮品,都是主動贈與,但她竟向《鏡週刊》投訴,並於2020年8月19日以「『法學教授騙財騙色』型男教授偽單身偷吃、上市公司美女主管慘淪性、財ATM」為標題的系列專題報導,內容記載「告訴人在研討會主動搭訕被告」、「自稱單身」、「騙色始亂終棄」、「要被告當情婦並與被告有婚外情」、「騙財欠錢不還」、「主動向被告索取金錢」等不實指控,在坊間網路廣為流傳。

不僅如此,楊男還指控林女為了索回贈送給他的財物,竟然向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長及多名教授寄發標題「投訴一件雲科大科法所-楊智傑---婚外情及拿我的錢」的電子郵件,足以貶損他的社會評價,進而對他施壓還款,使他行無義務之事,因此對林女提起加重誹謗及強制罪告訴。

林女到案後坦承有向媒體投訴,並寄發電子郵件給雲林科大,但否認楊男所有的指控,辯稱,她因為是公司法務主管,遇到《商標法》的問題,經他人介紹可向楊男詢問,她就透過臉書認識對方,事後雙方互加LINE,她的電子郵件名稱都是用「Jenny Lin」,而她以中國網美付佳美的照片假冒自己的照片,是因為之前感情因素遭對方騙財,加上想要保有隱私權才這麼做,但與楊男通話及見面都是她本人,楊男也曾到過她任職的公司,同事都叫她Jenny,楊男也有聽到,應該也知悉而心照不宣。

至於聲稱父親是上市公司董事長,林女說,是因為她想要測試對方是否見錢眼開,因為2人實際約會次數大約5次,都是對方到台北開會時見面,一開始雖然她告訴對方說是Jenny的表姊,那是因為她很怕被騙錢、擔心感情受害,一開始不知對方已婚,但因楊男常常失蹤聯絡不上,她最後才發現原來對方早已結婚,因此2人沒有進一步肢體接觸,但2人在網路上以老公老婆互稱,確實是婚外情。她還說,贈與楊男的金錢共約180萬元,原因是楊男曾保證會娶她、愛她不離不棄、確定不會變心,她才拿出這些錢。

林女還說,她的申訴信件是寫對方騙感情,「騙色」是《鏡週刊》寫的標題,她的目的只是想拿回贈與的金錢而已,而林女的辯護人也表示,楊男在與林女對話中曾經提及「天天想吃大眼妹(林女)」、「大眼妹昨天網愛完今天就射後不理」、「把你關起來 當性奴」、「在床上教訓」、「鞭打」等不堪言語用以意淫,林女因付出真情而加以配合,所以稱之「騙色」也不為過。

檢察官調查發現,林女在2019年9月10日前往國泰世華銀行三民分行臨櫃提款150萬元,銀行當時還通知警方護鈔,再由林女拿著現金搭乘高鐵到新竹交給楊男,另外依照雙方LINE的對話記錄,2人以老公老婆互稱,楊男還傳訊給林女「來新竹就娶妳 快」、「我是你男朋友匿名老公」、「大眼妹昨天網愛完今天就射後不理 太令我傷心」,林女則回「我漂亮學經歷這麼好各方面都很優秀,床上功夫這麼好要對你,你根本就不愛我不珍惜我都用玩我的心態對我」,可見雙方是男女交往關係,再加上楊男對林女感情提出允諾保證、還勾勒2人未來的藍圖,可以證明雙方之間確實是男女交往關係,林女並非僅止於楊男的女粉絲而已。

另外林女寄給雲林科大校長及教授的電子郵件內容,檢察官認為,林女的目的在於希望楊男任職的大學能規勸他、請他還錢,且林女也僅僅陳述其所認知的事件全貌,並沒有提到楊男「騙色」等文字,林女向媒體爆料或是寄電郵給校長所提及的內容均有所本,並無誹謗罪的不法犯意。

楊智傑是雲科大法學教授。翻攝雲科大官網
楊智傑是雲科大法學教授。翻攝雲科大官網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檢察官認為,《刑法》並非在保護一個人的意志自由絕對不受侵害,而是在設定一個不被容許的侵害界線,而這件的被告林女,雖以公開她與楊男交往情形的合法手段要脅還款,但這是告訴人楊男原本在法律上必須忍受的狀態,並不能以強制罪的存在為理由,就隨意拋棄自己的責任,楊男不願返還林女贈與的財物,進而面臨來自職場、家庭的壓力,直觀的想法或許會感覺到被威脅被強迫,但這是因為無法坦然面對其法律或道德上應負的還款義務,縱然楊男感覺被騷擾,但林女並非以強暴脅迫手段為之,仍非強制罪規範的強制行為,因此將林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甘庭嘉/台北報導)

 

【新聞傳真】偽單身偷吃上市公司女主管 雲科大教授遭控騙財騙色|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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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8日

 

曾出版暢銷書《千萬別來念法律》的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驚爆偽單身騙財騙色。一名上市公司的美女主管向本刊投訴,指楊隱瞞已婚身分與她交往,還經常向她索取「零用錢」,更以「買進口車接送她」的名義跟她索討150萬元,不料,事後卻將她封鎖、斷絕所有聯繫,女主管向雲科大檢舉,校方推說是私德問題無法處理,讓她氣得準備提告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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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著一本《千萬別來唸法律》在法律圈打響名號的楊智傑,目前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的研究所教授,給人形象正面,深受學生喜愛;沒想到他居然捲入桃色風波,被一名上市公司的女主管控訴不僅騙財騙色,還傳訊「把妳關起來當性奴」等不尊重他人的訊息。

楊智傑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取得台灣大學法學博士後,便到真理大學任法律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現為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專任教授。楊智傑的專長為智慧財產權、憲法,出過多本法律專書,廣為人知的暢銷書有《千萬別來唸法律》、《別再剪貼論文:教你擠出八萬字法學論文》。

根據《鏡周刊》報導,女主管指控,楊明明已婚,竟自稱單身,被揭穿後還保證會娶她,之後不斷把她當搖錢樹,甚至以有車後就能常常接送的名義叫她幫忙付車款,讓她前後損失超過200萬;女主管哭訴,楊曾傳訊「把妳關起來當性奴」等不尊重人的訊息,讓她身心受打擊。

對此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以這是私德為由,低調不願多談。報導指出,由於校方不願處理,女主管將對楊智傑提告詐欺。

針對報導一事,《CTWANT》今(19日)上午聯繫楊智傑本人求證,他發聲明澄清,作為犯罪受害者,原想低調處理,早已提出刑事告訴,希望大家不要輕信不實報導;楊智傑總結始末,法律教授被網路交友詐騙(catfish),發現真相後要停止交友卻被網路跟追騷擾(cyberstalking)。

楊智傑指出,林女拿假照片接觸,(右圖)為真實的她。(圖/楊智傑提供)
楊智傑指出,林女拿假照片接觸,(右圖)為真實的她。(圖/楊智傑提供)

楊智傑說,「林女以網路假身份、假照片主動接觸,絕非報導中『男教授在研討會主動搭訕認識』,而所謂的『騙色』,根本從來沒有看過網路中的jenny lin,只有看到現實世界中的矮胖林女士,何來騙色?周刊倘若真的看過看林女,真的認為林女士是所謂的『美女』?所謂『騙財』,是林女士主動交友詐騙該教授,並基於網路愛慕者贈與,並非男教授去騙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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