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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慧娟(左1)曾出席品牌活動。(取自The Body Shop臉書)

黃慧娟(左1)曾出席品牌活動。(取自The Body Shop臉書)

2022/09/20 13:1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去年到「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卻在廁所昏迷,搶救2個月不幸病逝,黃慧娟兒子事後控告診所傅姓負責人及林姓護理師涉過失致死,台北地檢署認定黃女為自然死亡,一度將2人不起訴,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後,北檢查出2人沒醫師執照,卻涉嫌執行侵入性醫美,改依違反醫師法起訴2人。

去年7月23日,黃慧娟赴「法漾診所」接受美容療程,卻突然昏迷倒地,被送至馬偕醫院搶救後,雖一度恢復生命徵象,但仍陷入昏迷,直到9月底不幸離世;黃女兒子質疑母親的死與診所療程有關,控告診所負責人、護理師涉嫌過失致死。

北檢根據法醫相驗結果,發現黃女的死因為心臟結構問題,導致心因性休克,屬於自然死亡,難證明黃慧娟有接受侵入性治療或因而昏倒等事證,將傅、林2人不起訴。

黃女兒子不服北檢調查結果,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經發回北檢續查後,檢方查出傅、林2人並沒有醫師執照,卻涉嫌執行侵入性的醫美療程,且事後還在治療紀錄上造假,寫上「臉部保濕」、「臉部保養X1」等不實療程。

對此,黃女兒子也曾質疑,該診所的病歷,只有黃女的病歷上紙張是全新的,且字跡工整,懷疑診所事後偽造病歷上的療程。

檢方勘查2人經手過的相關病例後發現,2020年3月至去年8月5日間,2人曾對黃女及案外人林姓女子,分別進行施打玻尿酸、埋線等諸多需有醫師執照才可執行的侵入性醫美療程,認定2人涉嫌違反醫師法的罪證明確,至於2人另涉嫌過失致死罪的部分,仍持續偵辦中。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920/2341978.htm

▲▼「The Body Shop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驟逝,公司由兒子曾峙屏接手經營。(圖/翻攝美體小舖臉書)

▲台灣「美體小舖」創辦人黃慧娟驟逝,公司由兒子曾峙屏接手經營。(圖/翻攝美體小舖臉書)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美體小舖」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去年在到法漾診所施打坡尿酸後,突然倒地昏迷,送醫急救約70天不治,檢察官查出,診所負責人傅仰曄、護理師林庭玉2人都沒有醫師執照,卻執行侵入性美容醫療,事後還在治療紀錄偽填「臉部保濕」,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醫師法》等罪起訴,另案偵辦過失致死部分。

黃慧娟1988年引進英國保養品牌「THE BODY SHOP」,被媒體譽為台灣美容界教母,黃的獨子曾峙屏先前接受《ETtoday東森新媒體》採訪時表示,母親從2008年到2021年去醫美20幾次,都是去法漾,也給了法漾支票、現金總共80多萬元,法漾卻說那是母親向法漾負責人買珠寶的錢。

曾峙屏並怒控,家人在事發後想了解母親的就診情形,診所卻說只有做美白保濕,「全部一模一樣的字,從頭寫到尾,(字跡)都很整齊,一般病例都舊舊的,他(病歷紙)是全新的,讓人懷疑試圖在隱瞞實情。」

▲▼美體小舖創辦人黃慧娟獨子質疑,法漾診所的手寫病歷紀錄疑涉竄改。(圖/家屬提供)

▲黃慧娟獨子質疑,法漾診所的病歷紀錄筆跡都一樣,是造假的。(資料照/家屬提供)

全案發生於2021年7月23日下午,黃慧娟在台北市中山區的法漾醫美診所內昏倒,經救護車急送台北馬偕醫院仍陷入昏迷,9月30日宣告不治,黃慧娟的兒子曾峙屏提告,指控法漾負責人傅仰曄、護理師林庭玉,涉嫌過失致死等罪嫌。

全案在檢察官首度調查後,認為查無事證顯示黃慧娟曾在法漾接受侵入性治療,法醫研究所鑑定結果也研判,黃慧娟是因心臟結構問題,引發心因性休克,死因為自然死,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傅男、林女,曾峙屏不服提起再議,目前過失致死案部分已經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調查中。

在此同時,檢察官另案查出,傅仰曄與林庭玉都沒有醫師執照,卻從2020年3月起,到2021年8月5日為止,先後對黃慧娟以及另1名林姓女子聲稱,可以幫忙施打玻尿酸、胎盤素、肉毒桿菌、詩作埋線等,黃、林為了保持良好體態而接受這些醫美療程。

一直到黃慧娟發生意外死亡後,傅仰曄才指示林庭玉,將黃女的治療紀錄單、療程明細表內的治療項目、參數與劑量,偽填成「臉部保養X1」、「保濕20000」等不實內容,檢察官調查後,依違反《醫師法》、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將2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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