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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2日

許藍方不滿自拍照被說成「私密照」 告學長妻妨害名譽結果出爐

 

▲▼許藍方臉書照片。(圖/翻攝《許藍方博士Dr.Gracie》粉專)

▲許藍方控告學長妻子劉友臻涉嫌妨害名譽,結果不起訴。(資料照/翻攝《許藍方博士Dr.Gracie》粉專)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去年和已婚醫師康鈞尉傳出不倫戀,康妻劉友臻發聲明指「對方(許藍方)半夜傳給先生的私密照片」,讓許藍方不滿,單純的自拍照被媒體報導成裸身照,控告劉女爆料給記者涉嫌妨害名譽,但台北地檢署勘驗照片等事證後認為,劉女的聲明與事實沒有太大差別,22日處分不起訴。

《鏡週刊》2021年8月報導,自稱劉友臻的閨蜜爆料,公開許藍方和康鈞尉2020年9月間的露骨對話,並透過《鏡週刊》發表聲明,「每當想到對方半夜傳給先生的私密照片及露骨對話、不經意看到社群媒體跳出的影片畫面,皆讓我輾轉反側,夜不成眠,對我的精神造成極大的傷害,不得已只好委託律師對其提出訴訟。」

▲▼與最美性學博士許藍方傳緋聞的醫師康鈞尉,和妻子劉友臻一起到台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劉友臻曾發生明指許藍方傳送「私密照」給丈夫。(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許藍方始終否認與有婦之夫不倫,遭劉女提告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7月間已判許要賠償50萬元。民事訴訟期間,許藍方則循刑事途徑,反告劉友臻就是爆料者,讓媒體寫她傳送「裸身照」,又聲明說她傳送「私密照」,實際上她只是傳「自拍照」。

檢察官調查勘驗許藍方與康鈞尉的手機,有許多女子照片,其中穿著較火辣的都不是許藍方,根據雙方對話內容,許藍方傳了1張穿著背心斜躺床上的照片給康鈞尉,並傳送文字「晚安寶貝」,這和劉女聲明所提「每當想到對方半夜傳給先生的私密照片及露骨對話」並無太多出入,此外,媒體記者作證,報導使用「裸身」並非劉女所述,是記者看完照片後自行撰文,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劉女,另外記者被控妨害名譽部分繼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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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20922/018362EBE72747FEFD56263CC93A1380

【呂志明、丁牧群/台北報導】因大談性學議題走紅的「最美博士」許藍方,去年8月被踢爆和人夫男醫康鈞尉發生不倫,台北地院日前認定許藍方和康男確實發生性行為,判許藍方要賠劉女50萬元,不過許藍方也反控劉友臻和周刊記者妨害名譽,提告內容卻只因不滿康妻和週刊指她傳給康男的照片是「私密照」和「裸身照」,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照片是許藍方穿著背心斜躺在床上自拍,再加上她傳送「寶貝晚安」的內容給康男,認為劉女指照片為私密清涼照,與事實相去不遠,今天將劉女不起訴。
許藍方(左,翻攝許藍方臉書)告劉友臻(右,翻攝維格診所官網)妨害名譽,只因不滿傳給人夫的清涼照被說是私密照。
許藍方(左,翻攝許藍方臉書)告劉友臻(右,翻攝維格診所官網)妨害名譽,只因不滿傳給人夫的清涼照被說是私密照。

 

 

至於周刊記者在報導中描述許藍方傳給康男的照片為「裸身照」挨告的部分,記者到案證稱,劉女並沒有告訴他這是裸身照,是記者自己看了以後這麼寫,檢察官因此也認為劉友臻不構成妨害名譽,不過記者挨告部分,另案偵辦中。

 

 

 

 

恰巧許藍方上午為遭鏡周刊提告求償的官司現身台北地院出庭,她對於正宮今被不起訴不願回應,她的律師曾耀賢則說:「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再討論是否提再議。」

 

 
康鈞尉婚後偷吃許藍方。翻攝新生活復健科官網
康鈞尉婚後偷吃許藍方。翻攝新生活復健科官網

被爆吃人夫遭判賠50萬

 

許藍方去年被《鏡週刊》踢爆,和已婚男醫學長康鈞尉發生不倫,康妻劉友臻發現丈夫和許藍方的鹹濕對話,包括「高潮再高潮」、「在床上叫別人的老公」、「怕你老婆都想嫁給我」等,甚至康妻還看到許藍方穿著睡衣露乳溝的照片,因此怒告許藍方侵害配偶權,求償300萬元。

但許藍方堅稱雙方沒有交往關係,還指周刊內容不實,對話內容遭變造,反告劉友臻妨害名譽,不過許藍方遭劉女求償的官司,台北地院勘驗她和康鈞尉的往來對話,發現許藍方曾傳訊「我想到那天在別的床上叫別人的老公老公,已經是我這輩子目前為止,做最瘋狂的事了」、「我們要安全的性和愛」甚至提及「緊實」、「高潮」,人夫還稱「無法太久」。

此外,康鈞尉出庭也作證坦承曾和許藍方發生性行為,法官根據康男證詞及雙方往來訊息,認定兩人有性行為,判許藍方要賠康妻50萬,許藍方在判決出爐後,也曾表示不上訴了,將專心工作賺錢。

 

 
康妻劉友臻。翻攝維格診所官網
康妻劉友臻。翻攝維格診所官網

反告正宮原因超瞎

 

而周刊報導後,許藍方不滿劉友臻發聲明指她傳「私密照」給康男,也不滿周刊報導指照片是「裸身照」,事實上她有穿衣服,因此怒告劉友臻和周刊記者妨害名譽。

檢察官勘驗許藍方傳給康男的照片和對話,發現照片是許藍方身著背心、斜躺於床上的自拍照,她同時還傳送一些「寶貝晚安」的詞彙,因此認為劉女指這個照片為私密清涼照,與事實並無相去太遠。

至於周刊報導中指許藍方傳給康男「裸身照」的部分,由於記者出庭說,康妻並沒有告訴他照片是裸身照,而是記者看了報導自己這麼寫,檢察官因此認定康妻不構成妨害名譽,將她不起訴,至於記者挨告部分,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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