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5年3月12日
【綜合報導】屏東慈惠醫專已婚中校教官谷長明去年與同校女老師邵敏慧上摩鐵,谷妻得知­後怒告兩人通姦,谷男為脫免刑責,簽下悔過書、離婚協議書同意交出全部財產、退休金及­小孩監護權才獲妻撤告,並上法院作證描述通姦過程,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相姦罪判邵女二­月徒刑,得以六萬元易科罰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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