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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性侵女記者 立委李鴻鈞前主任張書維一審判7年

2021/02/22 17:09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前年2月,時任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新莊辦公室主任張書維被控分別對2名女記者摸胸及強逼口交,張書維極力喊冤,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反駁指遭設局;新北地方法院今日依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罪,判處張書維7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追查,前年2月間,張男與2名女記者A女、B女餐敘結束,再到KTV續攤,但進入包廂後,張男先騷擾B女,出手摟住她的肩膀並觸碰胸部;B女以為是張男不小心,不以為意,直到再度被抓胸,才意識到這是「故意」行為,出言警告:「主任,不要這樣!」

不料,張男並不理會,持續摸胸,甚至撩起她的裙子摸腿及臀部。沒多久,張男又騷擾另名女記者A女,先以左手肘頂A女右胸,並出手摟住背部,接著也撫摸胸部,在旁的B女見狀,趕緊以敬酒方式解圍。

續攤結束後,A女原本要將有酒意的張男送至某里辦公處休息,怎料,張男竟突然要求計程車把車開進摩鐵,2人為此僵持不下,張男因此向A女保證稱將其送至摩鐵後,即可自行離去。

A女為求能儘速脫身,遂不再堅持,而與張男一同搭車至摩鐵,並以張男所交付的現金替張男辦理住房手續,後因A女一時尿急,進入房間內如廁;沒想到,張書維見有機可趁,不顧被害者哭喊「不要,我生理期來,你不要這樣」,強逼口交得逞,並企圖硬上,但因無法勃起而作罷。

張書維全否認:A女沒拒絕、後來的都不記得

被害者事後向友人及主管訴苦,並報警處理。檢方偵辦時,張書維全盤否認,還召開記者會說自己遭設局陷害,反控2女誣告。

審理時,張男辯稱,他在KTV內並未猥褻2女,且事前已私下與A女約要去摩鐵開房間,兩人只有全裸滾床單,A女沒拒絕,後來發生什麼事,他因酒醉睡著都不記得了。

合議庭依據2女指證、計程車司機、心理師及B女主管等人證詞、就醫相關資料及醫師診斷結果,判定張書維確實有上述行為。

另外,由於被害者在審理時說:「我已經離職,這件事讓我沒辦法自信地站在攝影機前播報新聞,我覺得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我很想躲起來,從來沒有人相信這件事,或許還會質疑我們做錯了什麼,張書維事後還說我們對他仙人跳,等於我被貼上標籤,不管我多努力工作都無法去除,所以我被迫放棄夢想。」

合議庭認為,張男所為對2女造成相當嚴重創傷,犯後仍否認犯行,更於案發後開記者會指控遭設局仙人跳,無疑是對被害人為二度傷害,又未能和解或賠償損害,判刑7年,可上訴;本案曝光後,李鴻鈞隨即表示已開除張書維;他昨未出庭聆判無法得知其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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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彤見情況不對,用張書維事先交付給她的現金買單,並叫計程車將張書維載往新莊某里長辦公室,張書維卻堅稱要去汽車旅館,彤彤為求脫身只能勉強答應,並因內急而進入房間小解,卻遭張書維強壓床上,逼迫口交得逞,最終因「無法勃起」,張書維才放過被害人。

張事後帶邀約的女記者去汽車旅館,涉扯掉對方衣褲,不顧對方哭喊「我生理期來」,強押對方頭部逼口交,事後想硬上,因無法勃起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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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4連霸立委李鴻鈞的服務處主任張書維被控在今年2月春酒期間色膽包天,涉嫌在KTV及摩鐵分別對2名女記者襲胸及強脫衣褲意圖性侵,消息傳出後,李鴻鈞第一時間就將他辭退,全案進入司法調查超過半年後,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性自主及性騷擾防治法將張書維起訴。

張書維在案發後,推稱遭設局仙人跳,反告對方誣告,不過,檢方認定被害人說法屬實,今(29日)也一併將被害女記者不起訴。

張書維被控在2月間春酒續攤時,被控在KTV包廂對一名身材火辣的正妹記者A女猛抓豪乳,後來又趁另名更年輕的女記者B女準備搭計程車送他離開時,半路誘騙對方到汽車旅館,企圖脫光對方衣褲性侵,幸好最後因B女大喊及苦苦哀求,張才未得逞。

不過,張書維面對指控,後來還開記者會表示,他當天受邀參加春酒,因為透過熟識的里長介紹,才結識2名女記者,對方不斷向他敬酒,因為氣氛熱鬧,他才邀約2人與另位朋友一起到台北市的KTV續攤唱歌。

最後他不勝酒力醉倒,隨後另名友人帶著1名傳播妹到場,2名女記者還對他說:「幹嘛還找妹來,我們2個陪你們玩就好了!」張書維還稱,當時他不勝酒力醉倒在沙發,2女仍與他肢體接觸。

最後A女先離開,B女跟他搭乘計程車離開,醒來時已在汽車旅館門口,並未強迫對方上摩鐵,未料事後對方卻告他,他懷疑遭女記者設局陷害,但檢方根據相關事證,採信被害人說法,仍將張書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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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9 14:3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今年2月間,時任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新莊辦公室主任的張書維,被控涉嫌對2名女記者性騷擾、性侵未遂,張書維喊冤否認,並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反駁,不過,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日依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張書維。

今年2月間,張男與2名女記者、地方人士一起餐敘,事後一行人到KTV續攤,張被控在包廂內對一名女記者襲胸、撩裙,還趁醉強迫另一名女記者到摩鐵休息,企圖「硬上」,2女事後向警方提告。

 

張書維否認指控,並召開記者會反駁,還說懷疑自己遭設局陷害,希望司法能還他清白;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他確實涉有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未遂罪嫌,今日將他起訴。

 

張書維記者會上落淚向家人致歉。(記者曾健銘攝)

張書維記者會上落淚向家人致歉。(記者曾健銘攝)

2019-03-20 16:54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新莊辦公室主任張書維今日遭爆料涉嫌對2名女記者性騷擾、性侵未遂,張書維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反擊,供稱雙方約好一起到汽車旅館,甚至出示監視器畫面,證實並未強迫對方,雙方還有說有笑地一起搭電梯,但也強調,與女記者未發生性關係,駁斥「硬上」,質疑遭對方設局陷害,但是當記者提及他已婚,卻已女記者一起「開房間」,他一度掩面哭泣,聲淚俱下地向家人致歉。

根據《鏡周刊》報導,上個月22日,張與2女記者還有地方人士一起餐敘,事後張與2女到KTV續攤,張卻遭指控在包廂內不僅襲胸、撩裙騷擾A女,還趁醉強迫B女一起到摩鐵休息,但最後「硬上」不成,2女事後向警方提告。

張書維表示,當天受邀參加春酒,因為熟識的里長介紹才結識2名女記者,席間對方不斷地向他敬酒,因為氣氛熱烈,他才邀約2人與另1名朋友一起到KTV續攤,但他與2女先到,雙方又是一陣廝殺,最後他不勝酒力醉倒,隨後另名友人帶著1名傳播妹到場,2女卻說:「幹嘛還找妹來,我們2個陪你們玩就好了!」

張書維聲稱,當時他已不勝酒力醉倒在沙發上,但2女卻一直與他肢體接觸,最後A女先離開,僅剩下他與B女,最後跟B女搭乘計程車離開,中途雖然有討論要去哪,但他在車上睡著,醒來時已經在汽車旅館門口,並未強迫對方上摩鐵,沒想到事後卻向他提告,他懷疑對方設局陷害。

記者會中,張書維也出示旅館監視器,畫面中顯示當時張先下車,他轉頭向車內的B女說了幾句話,B女隨後下車跟上,2人一起搭電梯時有說有笑,半小時後B女先行離開,獨自步出摩鐵時衣衫完整、情緒無異狀,反駁強脫衣硬上一說。

張書維最後說,目前將相關證據提供給檢警,當天也向2女提出毀謗、妨害名譽告訴,希望司法能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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