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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9月10日

工程師權自立迷姦少女並製成光碟販售,經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他居然還大罵法官:「法官沒證據亂判。」鍾順龍攝
【賴心瑩╱台北報導】電腦程式設計師權自立,兩年前開始以「大貓」為名,在網路聊天室中找尋女網友,誘騙少女見面,以迷藥迷昏被害人後強姦,並將過程錄成光碟販售,共有七名未成年少女被害,台灣高等法院昨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扣案光碟全數沒收

雖然網路誘姦案件時常發生,但是權自立迷姦被害人所拍的光碟,經過網友口耳相傳,已成為網路上搶手的自拍專輯,昨天還可以在網路上找到一套十片,只要一千兩百元的「大貓迷姦」VCD。針對這種現象,人權律師許文彬昨天強調,檢警除了追訴權自立涉嫌的刑責外,也應該積極查緝仍在網路上流傳的光碟,避免被害女子一輩子活在偷拍的陰影之中。

胞弟賺黑錢 二審獲減刑

權自立一審就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權和檢察官同時上訴後,高等法院昨天二審判決。合議庭認為,權自立(男,三十三歲)除連續強姦六名女子外,甚至還猥褻一名友人的三歲女兒,而且犯案後毫無悔意,因此罕見地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無期徒刑。
二審判決中,只有權自立的胞弟權自強(男,三十歲)獲減刑,他因為架設色情網站,依妨害風化罪判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另二名共犯維持原判,其中李國安(男,三十六歲)因幫忙拍攝,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遭判刑七年六月;至於管理網站的潘姿樺(女,三十一歲)則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兩年徒刑,緩刑五年。
權自立與李國安昨天被押解出庭聆判時,權自立不斷大聲咆哮說:「我沒做這種事,法官沒證據亂判!」他甚至還告訴記者:「我是無辜的。」不過負責蒞庭的台灣高檢署檢察官朱兆民則斥責說:「權自立造成少女們心中難以磨滅的傷痛,罪證相當明確,被判刑後竟然還滿口狡辯之辭。」

曾任中研院 後經商欠債

曾擔任中央研究院資訊研究所約僱助理的權自立,已婚且育有一子,前年四月離開中研院後,轉任民間公司擔任遊戲軟體程式設計師,因此對電腦、網路相當熟稔,後來他因經商失敗欠債,便製造色情光碟牟利。
根據判決書指出,前年八月初,權自立透過網路ICQ結識十六歲的少女「小維」(化名),兩人相約見面後,權自立以安眠藥謊稱有增高效果騙小維吞服,等她昏睡後權隨即將車開往桃園的汽車旅館。權自立拿著DV攝影機拍攝自己撫摸小維全身、乳房的畫面。
數天後,權自立的鄰居生病住院,將家中三歲幼女託他照顧。權自立竟連三歲女童都不放過,錄下小女孩私處的特寫畫面,並在網路上販售。
同年八月底,權自立改從「賣男人」網站聊天室,結識十四歲的少女「小雅」(化名),並邀約她到海邊遊玩,途中偷偷將安眠藥摻入礦泉水。小雅喝下昏睡,權自立隨即再把車開到桃園汽車旅館,不僅強姦得逞還錄下過程。

謊稱減肥藥 迷昏任擺佈

幾天後,毫不知情的小雅再被權自立迷昏,這回改由「專業」攝影師李國安掌鏡,負責拍攝權親自上陣強姦小雅的過程。
接下來的三個月內,權自立每隔幾天就上網搭訕少女,前後又詐騙了四名國中、高中女生,以自己有增高、減肥或治療近視等特效藥為由迷昏她們,若少女在性侵害拍攝過程中驚醒,權自立便謊稱說:「這個攝影機是日本有名的遠紅外線照射器,具有消脂作用」,讓少女們任他擺佈。
拍到猥褻畫面後,權自立找來有研究所學歷的胞弟權自強,將DV畫面轉拷成光碟,並以「色貓」名義架設網站,以一片三百五十元販售。
不僅如此,兩兄弟還在奇摩網站等知名網站成立「偷窺俱樂部」、「異情世界」家族,以「新片陸續進貨中」招攬會員。由於「大貓」名聲過於響亮,前年九月遭台北市刑大查獲,提報為國內首名「網路流氓」。

危害社會提報網路流氓

【陳力文╱台北報導】根據提報流氓程序,警方在蒐證後,先對權自立開出流氓認定書,接著於去年四月,由台北市警局、台北地檢署以及專家學者共同召開流氓審查會,確認權自立的犯行符合《檢肅流氓條例》,因此將他提報為全國首名網路流氓,現由台北地院治安法庭審理中。
《檢肅流氓條例》第二條第三款、第五款及施行細則第五條「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危害他人生命、財產、身體、自由」等規定,通過核定權自立為情節重大流氓。
一旦法官裁定權為重大流氓,就必須到看守所附設的感訓所接受至少三年以上的矯治處分。以往檢警執行一清、二清專案時,被告全部以直升機送到綠島,這也是羅福助等人當年一聽到要再度提報流氓時,流亡海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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