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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網》7月獨家報導,台北科技大學一名理工科林姓女副教授(現已升等為教授),被畢業學生爆料公私不分,和由她指導、小她10歲的陳姓男學生譜師生戀,將多數研究資源給小男友,還護航陳男口試讓其論文過關。林師雖全盤否認指控,教育部表示,北科大校教評會已作成懲處決議,林師違反北科大教師聘約,給予書面告誡,並停止系上經費補助1年。

 

林師長相甜美,被學生暱稱「正妹教授」、「可以為她爆肝」,30歲出頭就屢獲各種研究獎項,在陽剛氣息濃厚的理科圈相當耀眼,她的研究成績優異,不僅是科技部愛因斯坦計劃得主之一,今年還獲得北科大傑出研究獎。

◆正妹教授遭控護航小男友論文過關 國內外出遊互摟合影黏TT

《蘋果》7月接獲投訴並報導,陳男在2017至2019年就讀林師任教的研究所,林師不但將多數研究資源給小男友,還以申請到的科技部研究經費帶陳男出國,即使論文不是陳男寫的,依然每次都帶陳男出國,到北京、天津、沖繩等地,大方在臉書曬恩愛,並護航陳男口試讓其論文過關,「師生戀情在實驗室是公開的祕密,其他研究生為了順利畢業,敢怒不敢言。」

 
 

投訴者還提供兩人在國內外多處出遊留下照片,有陳男摟著林師或兩人嘴對嘴照片,其中一張更擺出「火車便當」姿勢,陳男抱起林師在「LOVE」地標前合影,並指當初在校時接受不公平待遇,害怕不能畢業而不敢揭露,如今揭露真相是希望計劃經費運用被檢視,讓學生畢業標準一致。

◆校方回應做成決議但保密 教育部證實書面告誡停系補助1年

《蘋果》7月踢爆師生戀後至今4個月,多次詢問北科大校方,但校方皆回應案件正由性平會審議中,日前再詢問進度時,北科大證實,校教評會已根據性平會調查結果進行討論,並做成決議,但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4條、32規定,應予保密。

 

記者向教育部求證,教育部證實,本案屬性平法規範範圍,北科大已將該媒體報導事件,以檢舉案交給學校所設性平會,依《性平法》規定程序調查處理,並由性平會依《性平法》第31條第2項規定,向學校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對該行為教師進行議處,並依學校教評會審議決定執行,林師違反北科大教師聘約,給予書面告誡,並停止系上經費補助1年。

教育部表示,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7條規定,教師不得與有指導關係的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關係,學校教師聘約第12條明訂「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女師不回應 大學教授:懲處輕微、系上補助少不受影響

本案爆發時,林姓女老師為副教授,目前已順利升等為教授,《蘋果》先後寫信給林師,並在林師臉書留訊息,詢問被懲處看法,林師皆未回應,上周四(11/11)致電林師,林接到電話時聽聞是《蘋果》記者,僅說出「現在不方便講電話,再見」後即掛上電話。

不願具名的大學教授分析,北科大校方對林女懲處算輕微,書面告誡頂多引發一些負面批評,停止系上經費補助1年,費用也不多,且教師若有科技部的研究計畫經費,根本不受影響,推測該案是媒體報導後、事情鬧大了,加上的確有師生戀,校方不得不處罰林師,但校方找不到林師護航該男的具體證據,像是在論文口試時放水,故最後僅處以書面告誡加停止系上經費補助1年,整體而言,此案在處罰上沒有重男輕女狀況。(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北科大女教師疑似與男研究生發展戀愛關係。校方今天表示,已依性平法規定調查,教評會決議給予該教師書面告誡,並停止系上經費補助一年。

蘋果新聞網日前報導,台北科技大學一名女教師疑似與指導的男研究生發展戀愛關係,遭其他畢業學生質疑女教師獨厚研究資源給男研究生。

台北科技大學今天表示,依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7條規定,教師不得與有指導關係的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的關係;學校教師聘約第12條也明訂「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的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關係」。

北科大校方指出,由於此案屬於性別平等教育法規範的範圍,學校已將媒體報導事件,以檢舉案方式交由學校所設的性平會,依性平法規定程序調查處理,性平會也向學校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至於對教師的議處,則依學校教評會審議決定執行。

北科大表示,經由學校教評會決議,針對該教師違反學校教師聘約部分,將給予書面告誡,並停止系上經費補助一年。

 

 

 

林律吟 副教授. Lin Lu Yin

陳毓翔

https://sites.google.com/site/neluyinlingroup/group/Graduated-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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