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受鞭刑 詐騙犯嘆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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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鞭下去皮開肉綻,生不如死!」黃、吳想起一個月前的鞭刑,仍一臉驚恐。他們被五花大綁在支架上,以藤鞭抽打屁股一鞭,再入監一個月,前半個月只能趴著、無法坐下,昨天被移送雲林地檢署時,屁股疼痛,兩腿向外跨步慢走,有時還需員警攙扶,走路姿勢都「回不去了」! 今年四月,馬來西亞與我刑事局、雲林縣警局等在吉隆坡破獲以鐘天鴻(卅七歲)、陳俊廷(卅歲)為首的詐騙集團,搜索八處據點及電信機房,逮捕二百卅九名嫌犯,包括黃、吳在內的台籍嫌犯共一百五十一人。 百餘名台籍嫌犯都認罪,只有黃、吳堅稱沒罪;馬來西亞法院認為兩人犯後態度不佳,又矢口否認涉嫌偽造馬國延長停留戳章等犯行,判處監禁一個月、各罰馬幣一千元(約新台幣九千四百餘元)、鞭刑一鞭。 鐘天鴻等人供稱,在吉隆坡組電信機房,透過網路對大陸民眾發送詐騙電話;警方指出,他們假冒銀行及大陸公安、法院人員,半年詐得新台幣數億,還編寫教戰守則。 守則要求成員講電話要注意音調、速度、停頓,不要像念經,「我們就像在演一場戲,你必須騙倒自己,才有辦法騙倒別人」,封面寫「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話筒貼著「斬盡殺絕」等字。
【2012/06/08 聯合報】 |
警方側面了解,吳、黃二人當得知被判處鞭刑時,「幾乎嚇呆了! 」、「後悔不說實話也來不及了!」,尤其行刑前,兩人更是驚恐不已,因為據說「鞭刑被打一下,就要躺一個月!」
吳、黃二人昨晚在被押解回台後,向警方表示,雖只被鞭了一下,但是「打到屁股開花!」皮開肉綻,整整在看守所的床上「趴」了三天後,才稍稍復原轉到一般房舍拘禁,並在20多天後,昨晚與鐘姓主嫌是最後一波被押解回台,警方發現,吳、黃二人似乎恢復得不錯,坐飛機、走路都沒有「怪怪的」,不過談及「鞭刑」,似乎仍是心有餘悸。
警方表示,馬來西亞吉隆坡警方是今年4月間會同刑事局、雲林縣警局等單位,共同查獲8團計151名詐騙集團成員,其中由雲林檢警單位負責遣返3團共70人,繼上月17日、29日遣返22人返雲林歸案後,今天再遣返43人回雲林,另有5人留在馬國繼續偵查。
警方說,其中嫌犯呂東翰(32歲)、吳秉承(24歲) 及廖宏祥(23歲)等3人是毒品通緝犯;另黃喬封(27歲)、吳東霖(32歲)等2名犯嫌,因一度拒絕交出護照查扣違反馬來西亞國家法令,遭當地警方處以鞭刑;另警方查獲的證物教戰守則封面,則以「和我講電話,就是欠我錢,馬無夜草不肥,人無橫財不富」等字樣來激勵同夥「士氣」,犯行惡劣。
警方調查,主嫌鐘天鴻(37歲,有賭博、竊盜等前科)等人涉嫌在吉隆坡地區共組詐騙集團電信機房,透過網路平台發話系統,隨機對大陸民眾發送詐騙電話,待受話大陸民眾回撥電話後,再以假冒大陸法院、公安及檢察官等人員,進行詐騙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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