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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另案在台中監獄服刑的李庠岑,雖年僅26歲,卻已是援交界小有名氣的雞頭,4年前李庠岑曾和混血女模蔡瀞瑢聯手犯下一起仙人跳案,他設局安排蔡女色誘王姓富商到飯店,再以蔡女男友身分帶人衝進房間,邊錄影邊持電擊棒恐嚇富商勒索820萬元,被依恐嚇取財等罪判刑7年4月,沒想到事後又被控仲介賣淫並趁機猥褻女網紅。

 

2021/05/05 11:3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1名上圍傲人的女網紅,前年接受26歲應召站業者李庠岑(因他案服刑中)開出的5天300萬元援交條件,做了3次性交易後,不滿只拿到20多萬元,怒控李男假借「試車」性侵她;台北地檢署查出,女網紅的內衣驗出李男的DNA,分別依強制猥褻、媒介性交易及詐欺等罪,起訴李男及女業者潘偶,李男被控性侵部分,則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李男承認仲介女網紅與富商援交,但否認猥褻對方,喊冤指他當時請女方試穿內衣,他拿起內衣檢查後,才交給女方,一共換了3套,內衣上才會有他摻雜他體液的DNA。

檢方調查,2019年11月14日,李男先約女方到糖朝餐廳談援交價碼,宣稱陪富商5天,就能狂撈300萬元,女方不敵金錢誘惑,最後答應援交條件,李男為確認女方的身材是否為「純天然」,還要求女方露乳給他檢查有無隆乳等加工,之後由潘偶提供性感內衣給女方穿上拍照,作為向富商宣傳的照片。

同年11月20日,女網紅依約前往台北某高檔飯店開房間,2天後,又前往桃園的摩鐵與富商進行為期2天的性交易,總計賣淫3次,負責收款的潘偶分別收到32萬元及46萬元款項,合計78萬元;事後李男及潘女分別抽成33萬及15萬元,扣除房間等開銷後,剩下的20多萬元則交給女網紅。

女網紅不滿原先說好的300萬元,最後只拿到20多萬,氣得對李男及潘女提告,李男則威脅要公布女方賣淫,雙方鬧得不可開交,最後女網友另對李男提告恐嚇。檢方考量李男早知道女方援交不可能拿到300萬元,卻以天價哄騙她,事後又威脅公布女方換裝等性感照片,此部分已涉及詐欺及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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