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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恐龍妹 「愛情急整室」惹議

獲文化部1200萬元補助的偶像劇「愛情急整室」,因劇中瘦身有成橋段,未經當事人同意,將臨演試鏡照用於劇中,並在劇中稱其為恐龍妹,引發當事人反彈,今天由議員李新陪同舉辦記者會控訴遭汙辱,並委託律師揚言提告。提供照片的銓森傳播影視公司表示,會盡速與當事人聯繫、善後。

 

【2013/08/16 聯合報】



市議員李新(左)召開記者會,小萍(中)淚訴自己的照片遭劇組擅用,將請律師代為求償。(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林奕如/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李新召開記者會指出,1名大二女學生小萍(化名)投訴,3年前到傳播公司應徵特型演員時拍攝的「人事存檔照片」,竟被偶像劇拿來用在劇中,演員還諷刺她是「恐龍妹」。

 

中視偶像劇「愛情急整室」7月19日播出第6集劇中,飾演白珊娜的高宇蓁為了鼓勵飾演黃甜甜的阿喜,拿出小萍之前的照片,讓阿喜驚呼:「這個恐龍妹是誰阿?」

 

李新說,這部偶像劇還獲得文化部1200萬元的補助,這橋段已涉公然侮辱之嫌,要求市警局接受小萍的報案;律師張耕豪也指出,這橋段貶意明確,絕對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會協助小萍主張權益。

 

小萍昨天現身記者會,淚訴:「曝光就算了,竟是這種字眼!」小萍說,當初應徵當臨演是為了打工貼補學費,而照片只能提供選角用,沒想到卻被拿來當「恐龍妹」,讓她難以面對親朋好友。小萍說,目前就請律師代為提告。

 

中視:拍攝道具由製作公司負責

 

中視表示:「拍攝時的道具與臨演,由製作方大川大立負責安排,目前已經通知製作公司,製作公司也正在跟經紀公司處理中。」

 

大川大立羅副總說:「我們清楚照片有肖像權,因此請銓森經紀公司提供照片,算是提供臨演給我們拍攝,目前有跟銓森通過電話了解狀況,銓森也與當事人律師正在協調、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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