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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辦公桌纏綿」稱金援?高舉輕放「判2年」?遭「強拍」私密影片…反被控散布?Y女獨家還原內幕!獨!丁允恭嫩妻嗆聲Y女「索討50萬金援」?製造話題?-【這!不是新聞】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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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

 

 

 

實在是不想再浪費社會資源和新聞版面,以為懲戒法庭的判決,會讓事情如同何小姐先前所稱的「放下」與前進,但顯然她不願意,那我也只能好好回應她的提問。 首先關於50萬元部分,當初受訪時我清楚講明是將近五十萬元,以下附上34萬元的大筆匯款紀錄,其...

蔣婕妤發佈於 2021年3月24日 星期三

 

 
實在是不想再浪費社會資源和新聞版面,以為懲戒法庭的判決,會讓事情如同何小姐先前所稱的「放下」與前進,但顯然她不願意,那我也只能好好回應她的提問。
首先關於50萬元部分,當初受訪時我清楚講明是將近五十萬元,以下附上34萬元的大筆匯款紀錄,其餘十幾萬部分,包含我先生用ATM匯款所以不在這張單據上、以及當面提款予何女的數萬元不等,總計將近五十萬元,若何女對此有任何不滿,歡迎提告。
接著回應何女,她稱自己住12000的房租負擔不起,但為愛選擇犧牲,身為女性,我實在不懂為何要為愛做出超出能力範圍的事,今年26歲的我,從來沒有為了任何一位男友做過超出我能力負擔的事,因為我以為這是身為成年人應該有的自覺,但顯然並非每一位成年人都懂事。根據何女與我先生的對話紀錄,她明白自稱不該花錢洩憤,顯然這一大筆金額不是為了當時的房租,至於是拿來幹嘛,她自己應該最明白。
關於墮胎部分,自最初起我先生就只知道第一次的墮胎,也是在兩人討論過後所做之決定,何女稱被我先生「騙去」醫院,接著就被銬在手術台上,我想請問,能否請何女指出究竟是哪一家台灣的醫院,可以做出這種違法行為,墮胎手術必須要當事人同意,何女的編劇能力,是否該加強一下?還是她是活在還有密醫時代的50年前?
再來,我先生當然有負擔第一次兩人合意的墮胎手術費用,至於第二次她稱我先生沒有負擔的手術費用,是因為她當初根本沒有告知我先生她懷孕,事隔多時、何小姐自己動完手術後,才告知我先生,甚至第三次的墮胎,我先生直到鏡週刊去年9月份報導才知情,又要我先生如何負擔他根本不知道存在過的手術費用?
最後,何小姐稱被我先生要求拍影片,雖然不喜歡但沒有拒絕,還稱我也看過該影片。在這裡我再次強調,我先生在兩人分手後,已經依照何女要求,刪掉兩人親密合照,我當然未曾看過該影片,反倒是何小姐要求我先生刪影片,顯然自己卻沒有同樣刪除、否則鏡週刊的私密照片又從何來?順便提醒,當年何小姐曾外流她與我先生私密影片的隨身碟,被我先生的朋友及時攔截,該隨身碟還在,是何小姐散播我先生私密影片的性犯罪證據。
太多了無法詳述,關於何女稱不知道我先生有未婚妻,鏡週刊貼出的我先生與當時未婚妻合照寫「友人提供」,事實上,當時訂婚貼文跟照片根本是我先生開地球公開貼文,顯然鏡週刊與何女都在說謊。
最後,同樣身為女人,有人問我女人何苦為難女人,事實是我跟我先生一點都不想再回應相關事件,因為這就是兩人的感情糾紛,為何需要浪費社會資源?對於這半年來的歹戲拖棚,我實在很遺憾,也跟被打擾到的民眾及網友表達歉意,抱歉要讓各位看這一齣爛戲不斷上演,懲戒法庭已經還我先生清白,但何女依然持續謊話連篇,身為「一個人」,我不容許我的家人再被侮辱、再被傷害。
有些人只希望女人當個沒腦袋的存在,不懂得保護自己、不懂得說不。我和我先生在一起,他對我始終坦承、也從未要求我做過任何我說「不」的事件,很顯然我也一次都沒懷孕過,因為我是成年人,也因為我懂得正確的面對感情,我衷心希望,何小姐也思考看看,一次感情的失敗可能是對方的錯,但每一次的感情都失敗,是否自己也有不成熟之處?拜託你放過我先生和我,我們真的很疲倦,只想過好自己的生活。
電視台說我先生是恐怖情人,那請大家查查看這篇報導中的女主角是誰,究竟誰才是恐怖情人:https://tw.appledaily.com/....../TVGT2SDZGJCG3IAVE2GV5CGO6Y/
 
以下附上34萬元匯款紀錄(其餘小筆金額未顯示在上面)、我先生開地球的訂婚照(我先生與前妻離婚後才改為限友顯示,當事人不希望照片公開先撤掉)、何女自稱花錢洩憤的截圖。

 

給監察院監委紀惠容、鏡週刊記者黃揚明、何佳芸的公開信: 引述鏡週刊記者黃揚明引述監察院之報導內容『Y女接受調查監委約詢時,特別提及:「報導中提到自慰影片,我要更正,是性行為中他強制拍的!」她說:「進行中他手機突然拿出來,我沒法拒絕但我非常...

蔣婕妤發佈於 2021年2月4日 星期四

 

 
給監察院監委紀惠容、鏡週刊記者黃揚明、何佳芸的公開信:
引述鏡週刊記者黃揚明引述監察院之報導內容『Y女接受調查監委約詢時,特別提及:「報導中提到自慰影片,我要更正,是性行為中他強制拍的!」她說:「進行中他手機突然拿出來,我沒法拒絕但我非常不舒服,因為很不公平,因為只有我入鏡。」』
半年來的隱忍,為的是不想造成更多傷害,包含始終躲在媒體和監察院包庇下的「Y女」何佳芸。但最後換來的是鏡週刊記者黃揚明不斷偏頗、扭曲事實的報導,還有私下各種不堪行為、放話,以及監委紀惠容的公開報告僅偏頗的採納何佳芸片面之詞之結果。
針對鏡週刊今天之報導,首先,鏡週刊資料為採納監察院之「公開報告」,監委紀惠容僅選擇公開何女單方面、非事實之說法,完全未求證丁允恭本人。何佳芸在監察院的筆錄中,公然抹黑我老公「強拍」她私密影片,讓黃揚明可以將公開筆錄內容變成「事實」。因為監察院高尚的「獨立審查」,我們無能為力,完全無救濟之道,這難道就是國家的正義?
針對報導內容,僅採用何佳芸片面之筆錄即當成事實,何佳芸自稱被「強迫」拍攝私密影片,完全是虛構,因為何小姐根本是親自掌鏡,又何來「被強迫」?何女更曾「親自」外洩他口中所謂的「被迫拍攝之私密影片」,所幸當年被丁允恭友人及時攔截,才沒有鬧大,但事實是,丁允恭才是被散播私密照、性犯罪下的受害者。
事實上,即使身為丁允恭的另一半,我也未曾看過相關之影片,因為丁允恭知道兩人兩情相悅拍攝之私密影片,不能公開。我之所以得知有何佳芸「親自掌鏡」的影片,原因是在9月份報導出刊前一晚,我接到多位同業朋友電話,黃揚明當晚在某立委餐敘上,大放厥詞稱自己要出一條大新聞,接著更直接拿出丁允恭與何佳芸的性愛照,據同業轉述,該照片為「何女雙腿私密處夾著丁允恭頭」的性愛照片,黃揚明以訕笑口吻將該照片拿給同桌記者看,此舉不但證明何女親自掌鏡、更證明何佳芸將與丁允恭之性愛照提供予黃揚明,以及黃揚明散播私密照的事實,對此,我們將對何佳芸及黃揚明提告。
事件發生至今,我們始終選擇不正面製造衝突,但顯然相關媒體、自稱為了女權而要調查丁允恭的紀惠容、還有不斷形塑自己被害人形像的何佳芸,至今仍不肯善罷干休。看到自己的家人不斷被傷害,我實在無法再忍讓,決定公開事實真相。
何佳芸自稱被丁允恭劈腿而深受傷害,事實上,何佳芸當初也是劈腿男友和丁允恭在一起。甚至交往後期,也是劈腿於丁允恭和台北男性記者,期間,監察院報告所稱,丁允恭不斷騷擾何佳芸與其當時男友,事實是何佳芸不斷以各種藉口跟丁允恭索討金錢,前後近50萬元;而何佳芸稱因為丁允恭糾纏導致其失業,事實上何佳芸曾親自傳訊給丁允恭,稱「翹班翹的厲害找不到工作」,種種事實,無論是監委紀惠容或鏡週刊皆選擇忽視,僅片面露出何佳芸單方面說法,讓「造謠」變成「事實」的,正是監察院這個讓人毫無救濟之道的權力單位。
身為女性,這半年多來我心力交瘁,因為我曾經相信的世界已然崩塌,所謂女性主義,包含主要調查之監委紀惠容,明明閱讀過丁允恭提供之兩人完整對話紀錄,卻印要冠上「性騷擾」一詞在丁允恭身上,難道身為男性,在兩性關係中就一定是加害者?不分是非黑白的必須付出代價?這就是所謂的進步價值?明明屬於兩人感情糾紛、為何卻要由國家公權力的監察院來做評斷誰對誰錯?甚至抹黑丁允恭與當時女友兩情相悅之影片為「強拍」,監察院報告之荒謬如同分手擂台的鬧劇。
回應批踢踢眾多人身攻擊的網友,不少網友質疑我上一篇貼文提到之「開放式關係」,質疑我到底懂不懂何謂開放?引述網友言論,「男生可以亂搞、那你可以嗎?」我的回應是,我們始終平等,感情中有各種樣態,丁允恭對於自己的另一半,自己的關係是複數的同時,也不曾要求過我只能對他專一、始終尊重我,而相關當事人都沒有意見,又與外界何干?
我與丁允恭的交往關係,正如同當年他對何佳芸亦然,最後這句勸告雖然諷刺,但奉勸各位在談感情的你我他,最好交往或是選擇發生關係時,記得要簽同意書,避免分手後對方不認帳、全成了你逼她。
我們的感情,從開放式走向單一、再到選擇進入婚姻,不需要外界的理解,我之所以選擇他,正因為他願意尊重我、接受真正之兩性平權,而非事發至今眾多自以為正義人士的虛偽作為。對於相關當事人,包含鏡週刊、黃揚明、何佳芸,我們全部都會提告,用證據和法律來還給我的家人清白,至於我們無能為力無法提告的監察院,也盼透過此公開信,凸顯體制之荒謬與邪惡。
以下附上部分對話截圖,包含監委所稱丁允恭婚後「騷擾」何女,事實是何女直至2018年仍持續「騷擾、索討」丁允恭之證據。
0205更新:
針對黃揚明記者指稱沒有不堪行為、放話恐嚇,再此我明確說明,黃姓記者的不堪行為所指為其散播性愛影片,放話行為為其四處放話丁允恭要對他不利,都有人證,甚至到處打探丁允恭工作、處境,以及四處放話何女單方面造謠丁允恭之指控,使我方心生恐懼,但是否有構成恐嚇,在法律上認定仍不明,因此我先收回爭議用詞,其餘部分皆屬事實,相關證據皆會提供予檢方判定。

 

 

 

 

 

【新聞傳真】要女友穿網襪局長室做愛 丁允恭訂婚後劈四女逼墮胎|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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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8日
 
黃揚明

本刊月前直擊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與相差近20歲的女記者頻繁約會,丁澄清,是在無婚姻狀態下交往。不過,本刊接獲丁的前女友Y女爆料,指丁在高雄市新聞局長任內,明明已訂婚,卻對她謊稱單身,劈腿包含她在內的4名女子。丁還曾數度利用上班時間,在局長辦公室與她發生性行為,她3度懷孕,丁卻以影響政治前途為由要她墮胎,誇張行徑令她痛批:「他說謊可以不眨眼,真的毀了我的人生!」本刊取得丁與Y女的對話 截圖及親密照,揭開丁的荒唐劈腿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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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女2017年向丁允恭提出分手後,丁一度在臉書貼出2人親密合照。(Y女提供)

 

爆料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渣男行徑的Y女向本刊表示,她深感與丁允恭交往太痛苦,都是她配合丁的空檔才在一起且不能曝光,讓她憂鬱症復發,2017年初她認識一男性同業並開始交往,因此下定決心與丁分手,丁卻對她死纏爛打,甚至一度向她求婚,但她不為所動,丁卻在臉書貼出與她合照,企圖干擾她和新男友交往。

發言人是渣男4】決心分手他竟po親密照女友怒控:丁允恭毀了我- Yahoo奇摩新聞

為擺脫丁允恭的騷擾,Y女和前男友曾寫陳情信給陳菊,但她聽聞陳菊僅口頭告誡丁注意女性關係,後來丁仍順利北上擔任政院副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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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女覺得自己的人生被丁允恭毀了,因此決定向本刊爆料。照片為二人熱戀時的親密合照。(Y女提供)

「我真的好生氣,我覺得這對我不公平,再怎麼樣他也不能這樣捉弄人,他已經把我的人生都毀了!」Y女說,丁允恭說謊不眨眼,卻可以擔任國家的發言人,這種人根本不該存在於台灣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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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與Y女的鹹溼對話無數,還曾說一直重播看Y女的自慰影片。(圖為依Y女提供對話重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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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女稱丁允恭和她發生關係時不愛戴保險套,她都靠吃事後藥避孕。照片為2人交往時,Y女在床上拍下與丁合照。(Y女提供,照片經變裝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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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女曾在與丁允恭對話中提及害怕成為第2個調查員,丁回應「你是我女友」安撫她。(圖為依Y女提供對話重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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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是在2014年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Y女交往,2人互動親密。(Y女提供,照片經變裝處理)

她也感嘆,很多人都說她是小三、破壞丁的婚姻,但她從頭到尾都被丁牽著鼻子走,甚至後來沒辦法繼續從事熱愛的新聞工作,這次決定爆料是因丁毀了她的人生。

 

 

 

新頭殼newtalk | 黃順祥 綜合報導

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今(9)遭前記者女友爆料,在任職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在上班時間與她在辦公室內發生關係,且丁同時劈腿多人,最後更在她懷孕後逼她墮胎,丁允恭火速請辭發言人一職,而過去一向被認為具有文學才氣的丁允恭,短篇小說作品也被挖出。

據《鏡週刊》報導,丁允恭在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時,與Y女交往,當時Y女為電視台記者,Y女爆料丁允恭的性癖好,指出丁經常要她穿著露出一截屁股蛋的短裙,搭配網襪、高跟鞋等性感衣著去局長室找他,且在上班時間,新聞局同事都在外面辦公的情況下,鎖門與她在辦公桌上發生性關係,

Y女更爆料,自己因此懷孕,但丁卻逼她墮胎,同時指出丁在訂婚後謊稱單身與她交往,並劈腿多位女性。Y女亦指出,當她試圖和丁允恭切斷關係時,丁仍不斷騷擾她,她和前男友曾寫陳情信給當時的市長陳菊,但她聽聞陳菊僅口頭告誡丁注意女性關係,後來丁仍順利北上擔任政院副發言人。

丁允恭過去曾以短篇小說《擺》,獲得2006年第二十九屆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獎首獎,並在2013年出版發行,在該篇小說內容中,有一段描述,如今看來相當諷刺,內容提到,「男人以快走運動為由,遮掩外遇行徑,在床上動作時必須誇張突刺,那副偷吃嘴臉,猥瑣到令人不忍。當激情的雲雨散去,男人腦海裡會不會升起一絲絲愧疚的輕煙?當年口口聲聲要拯救被壓迫的貧弱族群,如今只會壓在別的女人身上,傷害最親近的人。

丁允恭過去的文章今日被網友翻出,紛紛嘲諷「原來是自傳啊!我還以為是短篇小說」、「果然 猥瑣到令人不忍」、「原來他從2006年,就想著這樣做很久了」、「一條龍取材,自產自銷」。

另一方面,丁允恭在2018年曾在高雄市政會議上,獲高雄市長陳菊頒發三等功績獎章,陳菊形容丁允恭曾得過許多文學獎、屬於有才氣的浪漫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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