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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新聞網》整理出3大疑點。第一個疑點是,謝長廷擔任行政院長為2005年2月至2006年1月,「條子鴿」則是2007年調至北市警局服務,時間點兜不上。

第二個疑點是,「條子鴿」稱事情發生後隔天被記了2支申誡,常理來說,警察懲處都有一定的行政程序,不太可能隔天就生效。

第三個疑點則是申誡紀錄及裁罰紀錄,申誡的原因是否根本與謝長廷無關,而是「條子鴿」掛長官電話,被認為是態度不佳。若謝維洲當時確被開罰單,時間、地點、裁罰事由則必有跡可查。

曾在台東市區派出所任職的條子鴿,當年因破門救援燒炭婦有功,被記嘉獎。翻攝自臉書《台東縣警察局》

條子鴿現為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士林服務處主任

8年前,本名酈俊睿的條子鴿,在台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南王派出所任職時,曾因破門成功救援輕生女子有功,受到台東縣警局嘉獎,甚至登上新聞版面。

 

 

條子鴿facebook全文如下:

我是條子鴿,從戰機飛行員變成基層小警員,一路上當過鎮暴警察、派出所管區、霹靂小組、國道警察到刑事警察,歷經社會大大小小的刑案,數盡人生分分合合的聚散,我們總是能從想要守護的人身上,找到自己最大的勇氣。

首先要為了上篇文章,造成了許多人的困擾致歉。

成為作家、成立粉專都是在因緣際會巧合下達成,原本在退休後應該遨遊天際的夢想,也被疫情硬生生的斬斷。

我所出版的書籍、粉專上的文章,都是在分享我曾經歷過的事情,沒有說謊也沒有杜撰,因為沒有必要。我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曾經的經歷,成為了被有心人士拿來政治操控的文章。

 
 

我不是政治人物,沒有政治傾向,也沒打算參選,更無需靠蹭人氣來增加自己的知名度。我上篇文章中完全沒有影射遠在日本的謝先生有進行關說,提告是謝先生的權利,我尊重也問心無愧,我只是寫出了當初我所遭遇的事情。

這次的事情,我不會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與上任何節目,謝謝媒體朋友們的邀約,我只能向各位說聲抱歉。

也謝謝在這次事件中激勵我、給我批評指教的每一位,更要謝謝我的老闆與同事因為我而被牽扯,還一直為我加油打氣,給予我鼓勵,還一直想幫我說話,但都被我拒絕了。

 

再次重申一次,我不是政治打手,也沒有政治傾向,我只是一個曾經當過警察的小作家,請不要再利用我來炒作您的政治相關活動,我也不會再做出任何回應,對受我牽連的人我非常的抱歉。

一切的一切,鴿感激不盡。

 

21 小時 
 
今天忙完公務,看到蘋果日報刊登維洲的否認聲明,傷感不己。他被我們夫妻收養30年,最後斷絕父子關係,直接原因是他沉迷運動彩券,碰觸我的紅缐,還有一個原因,是我來日本任職,沒有能力再監督他或保護他,而他的個性也沒有辦法保護自己,恐怕會連累許多親友。
這次條子鴿造謠維洲耍特權並沒有直接攻擊我,文末也只是暗示「日本的謝先生」,他們希望我對號入座,釣我出來,我本來可以輕鬆甩鍋說跟維洲已斷父子關係,他已經不姓謝,自己要去面對處理。但難得父親節還收到他的祝福,也説他最近過著平靜的日子,領薪水依協議還債,老板同仁也給予肯定,我想不通條子鴿要摧毀一個年輕人努力站起來的生機。
何況我知道維洲性格軟弱,雖有不少缺點,但絕對不是那種會説「你知道我爸爸是誰」的人,我想認識的人都知道,所以朋友也紛紛抱不平。這明顯是假消息,台灣政治複雜,這種排山倒海的抹黑危機顯然不是維洲能夠處理。
我看過野生動物的影片,成鹿為了保護小鹿,有時候自己會跑去讓惡狼或獅子追,雖然冒險,但考慮後我還是決定再伸出手扶維洲一把。我願主動上勾,面對所謂「條子鴿」。
我在此呼籲「條子鴿」:
1、現身說出你的姓名,你在台北市擔任警察的時間?被申誡的理由?我是94年2月到95年1月擔任行政院長,那時你在哪單位擔任警察?
2、你只要提出證據,能證明你因為開維洲罰單而有人施壓讓你受申誡的事實,那麼我願意代維洲向你下跪道歉,並拍照給你將來選舉使用,你如提不出証據也應該有道德勇氣向台灣社會道歉,因爲造謠中傷浪費社會資源,造成不良影響。
3、你在臉書問我「是否收到你深深的思念?」,我在此敬答:我從來沒有收到你寄來的什麼申誡書。
我倒是可以給你建議,受過申誡就應低調反省改過,不應造謠想把它變成英雄而沽名釣譽,並公然羞辱警界。對了,還有一個誠懇的建議:「共產黨的錢不要拿!」你知道我在説什麼,有事衝我來,請放維洲一條生路。

 

 

午後悶雷,急忙躲進騎樓底。
耳畔突然響起悅耳的警笛,ㄧ幅熟悉場景,映入我眼裡。
中年女騎士不小心闖紅燈,恰巧遇上巡邏的士林分局學長,一個轉瞬,學長便將女騎士攔停,態度雖堅定,語氣卻和緩,仔細告知違規事由,女騎士面露愧疚,頻頻道歉,也不等學長說完,就慌慌張張急忙掏證件。
我靜靜望向這一幕,思緒飄回到從前。
那年,我剛從國道調京城,上面三天兩頭逼績效,又是毒品,又是竊盜,最好再來個酒駕,連一般交通罰單也錙銖必較,我只好在街頭流連忘返,就為應付長官呱呱叫。
所幸,老天有眼,好不容易,終於被我發現有輛名車闖紅燈,我快馬加鞭,催足油門,開啟警笛警燈,趨前示意該車靠邊停。
車窗降下,駕駛是位年輕男子,我請他出示證件,他只淡淡回一句,「你知道我爸是誰嗎?」,然後,雙手抱胸,直視前方,不再說話。
我好聲好氣,再次告知闖紅燈已違反道交條例,麻煩請出示駕照,沒想到,他突然衝著我大吼,「莫名其妙,你到底知不知道我爸是誰?」,這下我整個發火,皮笑肉不笑回他,「先生,關於這個問題,可能要你回家問你媽,或者,去醫院驗個DNA,謝謝」,接著,逕行舉發,揚長而去。
沒多久,副分局長直接來電,劈頭就問,「你剛才是不是攔下一部名車?開他闖紅燈罰單?」,我訕訕回答,「報告副座,有這回事沒錯。」,副分局長怪叫一聲,「你不知道他爸是行政院院長啊?你還開他罰單?」,我笑而未答,直接掛電話。
隔午,二支申誡靜靜躺在我辦公桌,理由四個字,「態度不佳。」
雨停了,中年女騎士並未受罰,士林分局的學長只要她下回多注意,便騎車遠去,獨留女騎士愣在原地,滿臉感激。
而我,則還在一旁懷念那二支申誡,不知遠在日本的謝先生,是否收到我深深地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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