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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30

一名在北部某國小任教的帥氣男老師明知自己罹患愛滋病,卻仍禁不起多P性愛的誘惑,上網尋覓砲友,進行危險性行為,事後雖未發現與他發生關係的砲友染上愛滋,但已涉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台北地檢署昨依「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未遂罪」將他起訴。

據悉,這名男老師在校風評不錯,2015年5月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他在網路上找男網友開毒趴,隨即展開偵搜行動,在毒趴現場查扣安非他命、FM2等二級毒品,最後也驗出他的尿液有毒品反應,因此將他送往新店戒治所進行戒治。

不料男老師突然出具診斷證明書表示,因為自己罹患愛滋病、梅毒等傳染性疾病,若未持續治療會有生命危險,戒治所怕他真的發生意外,2度拒收,男老師因此有恃無恐,一面在學校教書,一面竟繼續上網糾團開毒趴。


2016年至2017年間,這名男老師又因為參加性愛毒趴被逮4次,北檢傳他出庭時,他竟當庭暈厥宣稱身體不適,檢察官認為他在裝病,傳喚醫師出庭作證,醫師證稱男老師只要定期就醫治療,並不會有生命危險,先前開診斷書內容是因為男教師沒有定期追蹤,才會在診斷書註明若未追蹤,病情會惡化。

去年9月間,檢方將他再次送往新店戒治所進行觀察勒戒,另分案追究他明知罹患愛滋病,卻隱瞞病情與他人進行性行為罪責,並將當時被查到與他一同開毒趴的男子送驗,結果雖未發現該外男子罹患愛滋病,但檢察官認為男老師已涉犯《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因此將他起訴。(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2016-04-15  11:22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馮姓國小男老師得知罹患愛滋病後,在同志網站招徠「一夜情」,馮男還辦雜交趴,提供安非他命等毒品,「邊做愛、邊吸毒」,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馮男惡性重大,共判刑13年,其中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判刑11年,轉讓毒品判2年徒刑(可易服社會勞動役),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42歲馮姓男老師原在台北市任教,與多名男同志發生性關係,100年2月間發現感染愛滋病後,心存報復,在網路男同志聊天室,以「煙大屌熟男」暱稱,廣招同志一夜情,還提供毒品在做愛時助興,警方接獲檢舉前往馮男家逮捕,馮男拒捕還打傷2名員警。

檢警過濾馮男網路聊天紀錄,發現上百名男網友曾與馮男聊天、見面,逐一傳喚調查後,發現受害男網友多數是大學生及上班族,年紀20到30歲上下,他們應訊時咬牙切齒,有13人堅持要告他,痛罵他「敗類」、「垃圾」、「不是人 」。

馮男否認故意隱瞞病情,強調當初在網路上就講好他不戴套子,法院不採信馮男辯詞;高院認為馮男身為國小老師,竟隱瞞自己感染愛滋病,提供毒品與網友進行危險性行為,惡性重大,重判13年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2013年04月03日

馮男供毒誘上百名男網友嘿咻害染愛滋,昨被起訴。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北市某國小馮姓老師得知感染愛滋病後,疑為報復其他同志,在MSN暱稱「煙大屌熟男」,提供K他命誘男網友嘿咻,還屢辦雜交趴,最多曾5P;北檢查出和他發生關係的男網友高達一百多人,且幾乎都被傳染愛滋病,昨依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及販賣二級毒品罪將他起訴。

檢警去年接到檢舉,指某明星國小馮姓老師在同志圈原是「0號」,但自檢驗得知感染愛滋病後,就起報復心,變成「1號」並隱瞞愛滋病患身分,四處找尋一夜情,檢警蒐證後前往馮男住處搜索,發現當天他正好帶一名男網友回家嘿咻,驚覺事態嚴重,將他收押至今。 

與三百網友聯繫

北檢查出,二○一一年二月馮男即知染病,經查扣、比對其電腦MSN通聯記錄,過濾出此後馮男曾和近三百名男網友聯繫,其中一百多人還到過他家,這些人職業不乏教師、工程師及大學生,且馮男在MSN中,都以十分露骨的術語,例如「BB」(不帶套性交) 、「菸S」、「菸幹」、「菸HI」(服用安非他命性交) 、「ES」服用搖頭丸性交、「內射」等,大膽詢問對方想怎麼玩。
檢方逐一傳訊這一百多人作證,他們得知馮男有愛滋病都相當震驚,被問到是否與馮男發生關係時,多數卻推說不知道,直到檢方提示疾管局列管愛滋病帶原者資料,證實多數人被發現感染的時間,恰巧在與馮男一夜情後,才有十三人決定提告;馮男推稱「忘記了」否認犯行,昨仍被訴。 

遭收押後已解聘

馮男曾任教北市兩所公立國小,第一所校長昨表示,馮男表現正常,同仁對他犯案都感到驚訝與惋惜;第二所校長則說,馮男去年八月調任該校後,就因遭檢舉染毒及愛滋而請長假,與師生接觸不深。北市教育局主秘何雅娟回應,馮男遭收押即解聘,呼籲學校進用老師應把關品行。 

安全性愛須知

.性愛時應全程使用保險套,以防感染愛滋、淋病、菜花等性病
.戴保險套切忌使用油性潤滑液,避免保險套破裂增加感染風險
.性愛時切忌用口水當作潤滑液,以防感染疱疹、愛滋
.性愛後陰道、尿道若出現分泌物增加、排尿灼熱感,須盡速就醫
.維持單一性伴侶,減罹性病機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2012-09-21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國小男老師被匿名檢舉疑似為愛滋病患者,並傳染給他人,消息昨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在台北市教育局及校方「柔性勸導」下,這名老師已到醫院接受篩檢。愛滋權益促進會社工張正學痛批,無論是否感染愛滋,個人隱私及工作權都必須被保障,若將感染者標籤化為「犯罪者」,認定「愛滋是可怕的」,是對感染者嚴重的污名與歧視。

社工批歧視愛滋 校方為求謹慎通報

這名男老師任職的學校上週接獲匿名檢舉信函,指控他疑似為愛滋病患者,並將愛滋傳染給他人,內容並未具體描述如何惡意散播愛滋,男老師也否認感染,但校方為求謹慎,向教育局通報。據了解,教育局原本昨天將召開跨局處的「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經媒體披露,又擔心「對號入座」,洩漏個人資料,最後取消。

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說,為兼顧校園師生健康及疑似感染者的人格及合法工作權益,在「柔性勸導」下,這名老師已接受愛滋篩檢,將持續關注老師的教學及輔導狀況。

學校主任說,這名男老師平日教學、與同仁互動都很正常,學校沒有調查權,不可能主動去檢查老師私下的交友或健康狀況,也無法證明檢舉內容的真實性,僅婉轉告知老師,可以到醫院篩檢,澄清家長疑慮。

儘管感染機率很低 仍令家長恐慌

傳出學校老師疑似感染愛滋,引起不少家長恐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認為,「確保這名老師的隱私、工作權很重要,保護孩子的安全也很重要」,儘管感染機率很低,但不免讓人擔心「任何萬一」,若調查確認這名老師確實有意圖傳染他人,仍應避免與學生直接接觸。

「一封黑函就要當事人去篩檢自清,未免太荒謬!」愛滋權益促進會社工張正學說,學校未保護疑似愛滋感染者的隱私,類似情況已非首例,若當事者有任何違法散播愛滋的行為,被害者可採取法律途徑,而非由學校介入處理。

愛滋權益促進會︰應傳遞正確觀念

愛滋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家長及學生恐慌確實應該處理,但焦點不該放在︰「這個人是否患愛滋?」應先釐清︰「大家到底在害怕什麼?」機會教育傳遞正確的愛滋觀念。

同志諮詢熱線政策推廣部主任「小杜」也說,從各界的恐慌,顯見各界對愛滋病的認知不足,在國小校園的環境內,老師要將愛滋傳染給學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教育局也強調,將會持續加強性教育及愛滋防治宣導教育。

 

【聲明稿】

「反對入罪感染者,拒絕愛滋強制篩檢」
北市國小老師被舉發愛滋事件民間團體聲明稿

  • 聲明內容
    【2012.09.27】
    針對日前各界對台北市一國小老師遭人檢舉為愛滋感染者的社會恐慌反應,我們有以下四點聲明:
    • 首先我們要釐清有關「愛滋」的正確知識。俗稱的「愛滋病」是症候群,不會傳染。愛滋病毒的傳染性低,而且必須透過血液、精液和陰道分泌液交換的特定傳染途徑,所以只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安全性行為、不共用針頭)即可輕易截斷傳染途徑。教學環境裡的日常接觸完全沒有感染的風險,所以這事件引發的社會恐慌和家長焦慮完全來自對愛滋無知的深層恐懼。
    • 官、民、與媒體對一起「疑似」愛滋教師的回應可說是既荒謬又可悲,所有掛在嘴邊的關懷和尊重,在周遭可能有感染者的繪聲繪影中立刻破功:官方雖然正確的宣導愛滋病毒不會由一般生活接觸而傳染,但實際上卻以維護「校園安全」為名,危機動員大陣仗,意圖召開跨教育與衛生局處的「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希望藉此建立日後「處置」感染者的模式。這樣的動作反而帶頭製造了愛滋恐慌與歧視。對此,我們強烈要求北市教育局應向全民道歉,也要求該校向當事老師道歉,因為他們不但枉顧教師工作權,將社會的恐慌加諸於個人身上,更示範了最惡劣錯誤的衛教宣導,誤導了全民;對已造成之傷害,我們將繼續追究其責任。愛滋防治推動多年,社會及校園依然恐慌的現實,衛生署疾管局和教育部也要負起全部責任。
    • 匿名檢舉惡意操弄污名所引發的嫌惡和恐懼,嚴重侵害當事人權益,而從學校到教育部到衛生署等等主管機關竟然不分青紅皂白的配合採取相應動作;此外,「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全面擁抱將感染者入罪化的法律邏輯,這個本質上將愛滋感染者預設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不但迫使感染者動輒陷入司法訴訟中,從這次的案例看來,「愛滋」已成為人人都有可能被構陷的工具。在此,我們嚴正譴責這種入人於罪的思考邏輯,更強烈要求主管單位回歸正確認知,停止強化道德污名與無知恐慌。
    • 這個事件徹底暴露了愛滋污名的柔性暴力:教育當局找不到足夠理由強制當事者接受篩檢,卻仍然「柔性懇談」說服當事者自行去醫院做篩檢以示清白,個人在此所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所謂「驗愛滋」已經變成檢驗「私德」的新工具:承受污名和嫌疑的主體被視為道德嫌疑犯,在眾人的柔性壓力下,必須透過篩檢來證明自己,愛滋污名也因此在這樣的篩檢文化中持續滋長。在此,我們反對製造愛滋污名的強制篩檢政策,也要求一個沒有以愛滋篩檢為名、刻意區分人群、行排除之實的社會環境。

連署單位:
性別人權協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
台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
台灣露德協會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TIMA)
台灣TG蝶園
愛之希望協會
陽光酷兒中心
小YG行動聯盟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台灣社會研究季刊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財團法人導航基金會成功大學拉酷社
(連署中,歡迎團體連署回傳性別人權協會信箱:gsrat@gsrat.net)

新聞聯絡人:性別人權協會 王蘋 0937-142-425
同志諮詢熱線 彭治鏐 0921-08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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